关于对部分交易主体扣减信用分的公告(2023年第二批)

公共资源交易各市场主体:

按照《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宛公管办〔2022〕11号)的相关要求,市公管办于2023年4月26日-5月5日,对拟进行信用分扣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失信行为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目前公示期已过,现将信用扣分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表。扣分信息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入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信息档案。

附件1-3:交易主体信用扣分情况表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