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各市场主体:
按照《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宛公管办〔2022〕11号)的相关要求,市公管办于2023年4月26日-5月5日,对拟进行信用分扣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失信行为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目前公示期已过,现将信用扣分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表。扣分信息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入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信息档案。
附件1-3:交易主体信用扣分情况表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