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3〕2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溧河街道茶庵街道的批复
宛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溧河乡设立溧河街道的请示》(宛区政文﹝2022﹞48号)和《关于撤销茶庵乡设立茶庵街道的请示》(宛区政文﹝2022﹞49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撤销溧河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3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撤销茶庵乡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豫民行批﹝2023﹞4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设立溧河街道。溧河街道辖原溧河乡的皇杜庄、胡寨、郭店、十里铺、十八里屯、王堂、袁老家、陈官营、沙岗、竹园庄、邢庄、詹庄、康庄、虎庙、王庄、二十里屯、樊营、庙街、钦赐田、夏营、李营21个行政村。面积47平方千米,常住人口7.2万,街道办公地点设在王堂村。
二、同意你区设立茶庵街道。茶庵街道辖原茶庵乡的郑营、周庙、樊庄、袁黄庄、葛营、老秦营、南肖庄、前陈营、茶庵、胡李张、下曹营、丁营、马庄、贾洼、顾营、南庄、杨乾庄、北肖庄18个行政村。面积73.31平方千米,常住人口5.12万,街道办公地点设在茶庵村。
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律的要求、规定和程序,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3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同意 设立 街道
N001-2023-0000234 | 文 号宛政文〔2023〕27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7-11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