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从2022年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更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南阳市于2012年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除内乡、桐柏外,其他11个县(市、区)均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县级先进单位”,2019年南阳市被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市级先进单位”,自命名后3年复审一次。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精神,3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目前我市11个县(市、区)和南阳市先进单位均已到期。

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2024年创建周期内,我市需所辖县(市、区)80%以上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区)评审,方可被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精神,申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需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方案,为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起草依据是什么?

一是国家文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二是省级文件《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函〔2022〕37号);三是市级文件《南阳市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全国中医高地、全国中医药名都”行动计划》(宛政〔2021〕25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建设全省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65号)等文件。

三、《方案》由谁解读?

由牵头起草的市中医药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方案》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为载体,充分发挥医圣故里中医药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全国中医高地、全国中医药名都”,全面提升全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南阳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在2022-2024年创建周期内13个县(市、区)全部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到2024年3月,争取全市所有县(市、区)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南阳市争取2025年6月前顺利通过国家评审,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包括六方面内容:(一)促进中医药工作全面发展;(二)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三)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五)加强监督考核;(六)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分启动部署、示范县评审、示范市创建三个阶段。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需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评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 南阳市 创建 中医药 示范 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3-0000241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7-1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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