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宛政文〔2023〕3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的保护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宣通〔2023〕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南阳市第一体育健身中心(体育馆)等7处建筑为南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升文化自信,切实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管理和宣传,共同做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  南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公布 第二 二批 建筑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3-0000282 宛政文〔2023〕3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8-01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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