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有关工作的要求,根据2014年以来土地征收等相关材料,现对2013年航空港实验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进行更新,并将更新成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15日前)将异议书面送达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成果有效。涉及成果更新的,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注销,同时废止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联系人:牛彦青 联系电话:58551625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