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2023〕3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南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物流配送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助力高质量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15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货运配送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完成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枢纽节点优化提升。构建“5 9 N”的城市货运配送三级节点体系。一级节点方面,形成不少于5个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二级节点方面,形成不少于9个公共配送中心;三级节点方面,形成不少于80个末端共同配送站。
——新能源车辆广泛应用。建立以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市货运车辆体系,更新一批标准化、专业化、环保型运输与物流装备,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数不少于400台。加强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充电站不少于6座,新增充电桩不少于200个。
——通行管控高效科学。制定科学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运力投放机制,优化城市配送新能源货车路权政策,加强中心城区轻型、微型燃油货车通行管控。
——组织模式集约高效。形成一批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模式,城市中心区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建设功能健全、资源集约、协同共享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城市配送物流企业在基础设施、运力调配、市场服务等方面资源共享。
——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培育一批服务规范、运作高效、模式先进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新增3家AAA级(含)以上城市配送企业,发挥品牌引领示范效应,加快推进我市城市配送物流产业结构优化和行业降本增效。
——降本增效节能减排显著。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显著提升,配送车辆利用效率较示范期初提高20%、配送成本较示范期初降低10%。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市货运配送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三级配送节点体系建设。推进“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站”三级配送节点体系建设。以现有物流配送系统为基础,按照“一级节点重衔接、二级节点重集散、三级节点重覆盖”的原则,构建“5 9 N”的城市货运配送三级节点体系。以接近市区高速出口或国道省道周边的现有物流园区为依托,建成5家(南阳综合物流产业园、南阳国际陆港物流产业园、南阳卧龙现代物流产业园、南阳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诚远物流基地)综合物流园区,解决城区所需货物干线到城区的接驳和分拣。出台支持配送中心建设政策,加强冷链、快消品等专业配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建设,建成9家(万邦农产品冷链物流园、海派共享仓储物流中心、万德隆配送中心、京东仓配中心、海元物流商城、溧河物流园、宛美物流园、南阳汽车物流产业园、东森医药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以及建设80个以上覆盖中心城区的末端共同配送站。(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政管理局)
2.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市辖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在全市重点货运站场、物流快递分拨中心、大型商场和各类商品批发市场的装卸货区域、物流与快递企业经营网点、货运配送线路沿线、城市次干道等区域建设新能源货车快速充电桩。到创建期末,基本保障新能源货车充电实际需求。鼓励充电投资建设或运营企业为绿色货运配送纯电动车提供便利和优惠。(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优化城市周边物流通道。优化中心城区物流通道和市域物流通道,加快G312绕城段、北外环等国道绕城货运快速通道建设,构建“国道 绕城高速”双货运通道;强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加快推进“过境重型货车不进城”;利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城市主干路,构建城区对外货运快速通道,强化城市末端配送节点与外围配送中心、物流中心、物流园区之间的便利化衔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制定出台城市通行规范
4.组织开展城市配送运输需求调查。研究制定城市货运配送需求及运力投放调查预测制度,扎实做好专项调查预测,掌握城市配送需求及上下游物流资源分布特征,结合城市未来发展趋势,形成城市货运配送需求现状及未来发展分析报告。结合分析报告和城市货运配送监测数据,有针对性地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装卸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
5.健全完善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规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0〕383号)等文件的要求,为新能源货车通行提供便利。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方案,明确中重型柴油货车禁行区域、路段及具体绕行路线;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燃油货车通行管控,并根据新能源货车推广进度和增量情况逐步减少燃油货车市区通行证发放比例。在核心城区、重点商贸区实施严格的燃油货车管控措施,给予新能源货车更多通行便利。允许城市配送新能源轻型货车使用公交车道。(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6.推进货运配送车辆停靠、装卸便利化。在城市中心商贸区、居住区、大型商业活动场所和新建项目的相关规划中,合理设置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临时停车港湾)及货物装卸场地,为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优先提供停车泊位。采取分时、错时、分类的停车管理政策,设置警示标志和免费停放时间,便利新能源配送车辆停放;在城市次干路、支路的便利店、药店、邮政快递点、菜市场等确有停车装卸需求的,允许张贴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专用标识的车辆在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短时停车作业。示范创建期内,新增设置不少于80个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完善标志标线及专用停车位设置,完善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的货物配送设施及停车场地的配建标准。鼓励货运配送车辆错峰停车,制定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停放管理措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
7.科学制定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停车收费政策。给予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优惠停车政策;鼓励货物装卸点等其他停车场(点)对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停车实施收费减免。(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三)推进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标准化建设
8.推进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标准化。制定城市配送车辆专用标识式样和管理规范,统一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标识,推广应用厢式或封闭式标准化城市配送车型。鼓励快递行业协会加强对末端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逐步实现“统一办理通行证、统一悬挂号牌、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购买车辆保险、统一备案登记”五统一的管理目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9.完善新能源配送货车支持政策。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统筹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加大对新能源配送货车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南阳市中心城区新能源货车车辆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年行驶里程超过规定里程的新能源货车运营补贴,确保新能源配送货车各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
10.推广应用新能源货车。制定南阳市城市配送新能源轻型货车推广应用激励规定,建立城区城市配送新能源货车名录库,加快推动我市存量轻型、微型燃油货车更换为新能源货车,提高新能源货车在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中的占比。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货车商业运营,探索创新融资租赁运营模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强化绿色货运配送运输市场管理
11.培育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制定南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培育一批服务规范、运作高效、模式先进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鼓励城市货运配送领域骨干企业和高成长性物流快递企业优化企业结构,创新配送模式,规范运营管理,打造城市配送品牌,争当行业标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12.强化配送市场管理。制定南阳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运营服务规范和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示范企业从事城市配送的服务标准、质量保障、考核评价等内容,引导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
13.加大对违规主体查处力度。制定南阳市城市配送市场整治方案,加大对非法违规改装、超载超限、黄标车、无证运输等城市配送车辆查处与整治,着力规范城市配送市场秩序。加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资质审核,建立配送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市场监管和考核,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14.发展先进配送组织模式。引导城市配送企业通过集中存储、统一库管、按需配送、协调运输等方式整合资源,积极发展集中配送、协同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大力推行“统仓统配”“多仓共配”“社区物流”等仓配一体化的先进物流配送模式。推广高效安全节能制冷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加快农产品进城和快消品下乡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强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现代冷链物流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
(五)加快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化建设
15.推进城市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智能化在城市货运配送领域的作用,打造“政府门户 资源共享 城配监测 运营服务”四位一体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数据、绿配示范企业数据、政务数据、城市配送三级网络节点、停靠设施、充电设施、充电数据等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集成展示。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化链接,实现城市货运配送活动的科学组织、智能化监测与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城市管理局、邮政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邮政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阳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资金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依据有关政策申请上级相关专项资金,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行业的信贷支持。统筹整合支持物流业发展的各级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大对绿色货运配送企业的支持扶持力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对于推而不动、进展缓慢事项,由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转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纳入督办台账进行督办,直至问题解决销号。
附件:1. 南阳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相关文件: 《南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城市 示范工程 实施方案 的通知
N001-2023-0000378 | 文 号宛政办〔2023〕30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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