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依据
2.《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3.《实施意见》起草的主要思路
4.《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二)解读材料形式
《南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拟以文字形式制作。
(三)解读渠道
1.南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南阳市政务微博
(四)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
二、《南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一)《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破解我市产业用地地价过高的难题,有效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借鉴江苏省太仓和昆山等地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
整个起草过程,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和充分沟通原则。2006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明确我市中心城区(卧龙、宛城两区)土地等别为九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13.6万元/亩(204元/平方米)。2009年,印发《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明确“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可以采取片区内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或土地价格占比分摊计算”,为降低工业用地地价提供政策支撑,破解了工业地价高的难题,叠加战略新兴产业和弹性年期出让政策,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地价可降低到每亩10万元以下。同时,参照工业用地降地价的相关政策逻辑,统筹考虑其他产业用地降地价措施。
(二)《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按照起草程序,充分征求了宛城区等7区政府(管委会)及18个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卧龙区综合保税区等7个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经研判借鉴后,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审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已充分吸收采纳。
(三)《实施意见》起草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降低产业用地成本,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降低工业用地地价为核心,落实其它产业用地降地价政策,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且用地节约集约的,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弹性年期出让等政策执行。按照“谁主办、谁监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项目为王,聚焦支持实体经济,加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推进落实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各项措施。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降低工业用地和其它产业用地地价;建立工业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机制。
第三部分:适用范围。宛城区、卧龙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职教园区、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及卧龙综合保税区新供应产业用地。
第四部分:降低工业用地地价。一是建立工业用地评审准入机制。二是完善全生命周期履约监管机制。三是强化项目投资监管。
第五部分:降低其它产业用地地价。一是新型工业用地(M1A)出让地价标准。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出让地价标准。三是教育、医疗卫生、体育设施等用地地价标准。
第六部分:落实考核激励制度。将产业用地降成本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纳入各区政府(管委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列入对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刘英
联系电话:63108319 63108320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题词: 南阳市 用地 实体经济 实施意见
N001-2023-0000493 | 文 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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