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公路整修活动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07〕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7-0003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办〔20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通过近年来的农村公路建设,全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638公里,行政村已全部实现通水泥(油)路,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是,由于养护管理工作跟不上,部分路段已损坏,新建道路路肩没有培护或培护不标准,达不到省定公路技术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做好“村村通”工程路肩培护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2006〕5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今冬明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整修活动。
  一、整修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二、整修内容
  (一)对出现坑槽、翻浆、沉陷等问题的路面进行整修,保持路面平整,行车通畅。(二)对路肩进行培护和维修。二级公路路肩宽度为1.5米。三级公路路肩宽度为0.75米。路面宽为3.5米的四级公路,路肩宽度不低于1米,特殊路段不得低于0.5米;路面宽度大于3.5米的四级公路,路肩宽度,随路面宽度增加。
  路肩填筑材料必须使用素土,严禁使用垃圾和腐殖土。有条件的可采用手摆拳石、手摆片石、坐浆卵石等形式进行硬化。(三)对路面、路肩、边沟、桥涵进行清理疏通。及时清理路面、路肩上的堆积物,保持路面、路肩干净整洁;清理边沟、桥涵内的杂物,保证排水畅通。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做好过村路段道路边沟的浆砌硬化。(四)对损毁的路基进行修复,保证挡土墙、护岸、边坡牢固。其中“村村通”项目的路基边坡整修:自然边坡的高度、宽度比例不大于1:1;人工边坡的高度、宽度比例不大于1:1.5。(五)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宜林路段采取多种形式全部绿化。(六)对于坡陡弯急、穿越人口密集地、村口等路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
  三、任务分解
  县道整修由各县(市)、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乡道和村道整修由所属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四、检查验收
  2007年4月初,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农村公路整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交通 农村 公路 通知
   主办:市交通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四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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