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7]9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7-0003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办[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二月二日
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发展的核心内容和基本任务。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新的更高的要求,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实施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防范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以依法查处事故为重要手段,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提高了全民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
——加快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成立了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
设,全市各县(市)区、各重点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重点行业都坚持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制度。
——建立了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建立了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制度,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了建档管理,加大了对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力度。
——实行了部门联动,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推动了煤矿和铝土矿资源整合,提高了高危行业的抗灾能力。
——强化了对中介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成立了平顶山市安全健康协会,加快了对企业和社会提供各类服务的步伐。
——加强了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开展了“3.26”安全日活动、全国“安全生产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在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十五”期间,全市各类事故及死亡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事故发生的总量仍然很高。仅2003—2005年3年期间,全市就发生各类事故7228起,死亡899人,平均每年发生2409起,死亡近300人。
二是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突出。
煤矿:“十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8起,死亡134人。其中,3人以上重大事故12起,死亡58人;10人以上特大事故1起,死亡22人;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35人。
非煤矿山:“十五”期间死亡事故也时有发生,仅2003—2005年间,全市爿E煤矿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受伤3人。
地面企业:2003—2005年全市地面企业共发生各类事故64起,死亡16人,受伤55人。仅2005年就发生事故16起,死亡6人,受伤11人。
道路交通:“十五”期问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43起,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72%;死亡247人,占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3%。
消防火灾:全市平均每年发生火灾804起,给国家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严重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管理难度大。全市区域内共有中央和省管企业20多家,市直重点企业(中型企业以上)30多家,涉及煤炭、冶金、建材、化工、电力、建筑等各个领域和部门,存在着职能交叉和监管盲区,一旦发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不能迅速到位,极易造成事故扩大。
(二)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个别县(市)、区政府和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将发展仅视为单纯的经济发展,从而忽视安全发展的现象。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尤其是部分负担较重的老企业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工艺、设施落后,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缺乏,本质安全程度低,操作规程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使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
三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十五”期间正值企业改制全面进行,一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负责、不认真,忽视安全管理,使安全管理水平低下。一些监管部门弱化了监管,各项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
四是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全市安监机构在“十五”期间刚刚陆续成立,普遍存在着职责不明确、组织不健全、人员素质低、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同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尚不完善,没有形成合力。
五是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强,安全生产还未成为绝大多数企业和职工的自觉行为。
六是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量不足。安全科技人才缺乏,安全装备科技含量低,不能潍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是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工业生产规模迅速扩张,就业人员急剧增加,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中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中小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二是我市是煤炭工业城市,乡(镇)煤矿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尽管进行了资源整合,全市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但是目前我市仍有乡(镇)煤矿191座,由于大部分乡(镇)煤矿在“十一五”期间要逐步报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加困难。
三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使安全生产的监管对象趋于多元化,监管难度加大,特别是对于私有企业的监管,目前还存在不少漏洞。
四是交通运输业高速发展,目前全市保有车辆32.6万台,并且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使交通运输事故居高不下。
五是由于城市经济高速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从业人员的整体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降低,安全培训任务更加繁重,现实工业经济高速发展和安全保障措施之间的不协调将越来越明显,矛盾日益突出。
六是生产领域高危行业比重大,除煤矿外,全市有非煤矿山521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740家,建筑施工单位153家,民用爆破物品经营生产单位7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8家,长期经营网点248家,大型危化库13座,被列入重大危险源的有12处。
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挑战,“十一五”
期间,安全生产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防止可能出现新的安全生产问题。为此,迫切需要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对“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总体规划,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实现我市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方针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我市“实施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以科学的发展观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发展方针
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科技兴安”,坚持装备、管理和培训并重。坚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07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幅度有所控制,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改善,特大事故有效控制。到2010年,形成全市完善的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和信息网络系统,杜绝特大事故发生,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四)分类目标
1.各类事故控制指标
到2007年,全市特大事故得到控制,重大事故起数逐年下降20%,到2010年,杜绝特大事故发生,重大事故起数在“十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再下降20%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指标:到2007年保持在3.0以下,到2010年下降到2.O以下。煤矿数量到2007保留171个,80%以上的煤矿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以上。到2010年,所有煤矿全部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到2010年,杜绝3人以上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20%。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指标:到2007年控制在6.0以下,到2010年下降到5.8以下。
职业危害: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到2010年控制在0.5‰,查处率70%以上。重大事故结案率保持在100%。
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到2010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都建立起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并能满足工作需要。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成立安监站,形成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3.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市、县两级应急救援系统有效运行。
4.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
到2007年初步建立起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达到规范化;到2010年,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5.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专家组、评价机构管理达到规范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率达到
100%。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特别要抓好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资源整合,坚决关停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成果。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严肃事故查处,落实问责制。推动和监督煤矿企业瓦斯、火灾、水害等主要灾害防治工作,监督其提高防治各种灾害的能力。推广地方煤矿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加快市安全监测、监控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市、县、煤矿企业三级联网。继续深化其他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整治原则,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推动乡(镇)政府、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所或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延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完善交通、水利、建筑、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事故举报和事故查处制度。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加强和完善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机构的装备
水平,装备监察执法专用交通工具、监察监测专用设备、监察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与必备工具、现场取证与分析演示设备、办公通讯设备等,提高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强监察监管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作条件。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筹规划、专业实施”的原则,成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10个县(市)、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系统。
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紧急运输保障、现场应急通讯保障、应急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防范等系统,形成全市应急管理、响应、资金保障体制和机制。
加快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以现有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以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配置应急设备与设施,建立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四)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加强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建设,利用现
代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逐步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基本信息库、事故统计分析数据库、安全生产专家库等数据库建设。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等系统,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建设,成立平顶山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抓好企业法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认证工作。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
(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开展重大
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建立市、县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和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监督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
(七)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推动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的建立,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应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明确建筑、交通、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城市各级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编制和实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及时对城市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加强对城市交通、消防、水、电、气设施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监督检查。促进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
(八)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与检查装备。加强对矿山、建材、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粉尘、有毒物品等监测工作的监察。监督企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与整改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
(九)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等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十)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快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
(十一)加快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组织作用,制定社区安全建设规划;将社区安全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活动,拓展社区居民参与深度及广度;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安全社区示范区,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把农村安全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农民安全素质;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加强公共安全,切实提高农村安全防范能力。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
(四)编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编制安全生产、安全科技、煤矿、危险化学品等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保障实施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专项规划顺利实施。相关部门要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完成规划中确定的主要任务。
(五)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人
将安全生产纳入行政许可的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高危行业的企业应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六)加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
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七)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
(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及监控工程
在全市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与监控系统。重点建立市级和10个县(市)、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10个县(市)、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立1个市级综合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6支骨干救援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通讯、信息和技术支持系统。
(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建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为满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改善监管工作环境,建设和补充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业务用房和基础设施。
(五)安全生产监督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配备市和10个县(市)、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包括监管执法专用交通工具、监管监测专用设备、监管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与必备工具、现场取证与分析演示设备、办公通讯设备等。
(六)安全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和重点企业、10个县(市)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逐步形成多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
以上6项重点工程的实施,凡涉及有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实施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规划方案,提出建设时间、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政府、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