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清理整顿“三会一部”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07〕19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7-0004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办〔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清理整顿“三会一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经过艰苦努力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06年年底,已清收借款8.13亿元,兑付资金12.97亿元,分别占总额的47.88%和67.35%;现有部会477家,储户175614户,分别下降42.74%和52.59%。随着清理整顿工作的不断深入,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渐突出,工作人员畏难厌战、工作懈怠,储户兑付要求迫切,上访接连不断,情绪比较激烈等一直是我市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了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的稳定,保护广大储户的利益,现就进一步做好2007年清理整顿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别情况,分类处置
  针对各县(市)、区部会的实际情况,2007年全市清理整顿“三会一部”工作继续坚持一县一策,一会一法,分类处置的原则,总体要求是:(一)汝州市、鲁山县作为全市“三会一部”的重灾区,目前清收兑付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截至2006年末,汝州市、鲁山县尚有部会376个,占全市总数的82.5%,储户140587户,占全市总数的81%;资金清收余额64611万元,占全市总数的73%;兑付余额51483万元,占全市总数的84.10%。为此,汝州市、鲁山县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自我加压,知难而进。一是切实把清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大事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巩固整顿成果和加强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制订工作目标,实行部门包会,落实责任制。三是要把清收欠款作为清理整顿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坚持依法清欠,公、检、法、司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大依法清收力度;同时采取行政、组织、经济等措施强力清收;也可采取灵活有效的资产变现、资产置换、股权转让、参股、实物顶抵等办法清收欠款。四是切实做好兑付工作。在清欠的同时,千方百计筹措兑付资金,并视不同部会情况,最大限度兑付,争取2-3年内清盘闭会。
  (二)宝丰县、郏县、叶县要切实抓好供销社社员股金的清收兑付工作。2006年底,3个县清收余额17957万元,兑付余8807万元,清收兑付的重点主要是社员股金。今年工作的着力点:一是对于投资到企业的资金,只要企业有偿还能力,就要千方百计进行清收;二是继续实行资产和商品变现回笼资金;三是对本地区拖欠供销社债务的,由县(市)区牵头、供销社组织,公证部门公证,欠款者与股民签订转股协议,以民间借贷的形式偿还欠款;四是对于供销社系统内开办的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实体,经双方协商,可把股民储金变成入股资金;五是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可实行缩股兑付的办法进行兑付。(三)卫东区、湛河区、新华区、舞钢市、市供销社、市工商联、石龙区兑付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年要侧重解决好遗留问题:一是对于已经按协议兑付完的部会,要搞好审计或清算工作,完善闭会手续。二是继续加强清欠工作,弥补财政出资兑付。三是单位存款和有存单没登记或有登记、存单丢失的储户认定真伪后,上半年予以兑付完毕。
  二、搞好接访,确保稳定
  目前,全市仍有6.23亿元储金没有兑付,储户要求兑付的心情更加迫切,加之清收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储户个访、群访、赴省进京上访现象比较严重,情绪激烈,对全市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隐患。对此,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储户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把搞好清收兑付作为清理整顿工作的中心环节,切实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务求取得扎实效果。同时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切实做好接访工作,对储户反映的问题要区别情况,认真对待,限期答复,妥善处理。要经常深入实际,及时了解掌握储户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及早研究对策和解决办法,防止事态发展。对于兑付比例较低,又有实际困难的储户,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尽最大可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目前形势下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突发事件,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置,确保全市社会稳定。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综合 整顿 通知
   主办:市清理整顿“三会一部”办公室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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