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号 平政〔2007〕24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7-0000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2007〕24号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6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创了民政工作新局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激励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市政府决定对汝州市等15个先进集体和张福军等46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民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贡献。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努力把全市民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6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 件
 

 2006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名   单
 

  一、先进集体(15个)
  汝州市
  叶县
  卫东区
  汝州市蟒川乡
  舞钢市庙街乡
  宝丰县肖旗乡
  鲁山县张良镇
  郏县民政局计财股
  叶县民政局社救股
  新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湛河区民政局社救股
  石龙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平顶山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平顶山市社会福利院平顶山市殡仪馆
  二、先进工作者(46名)
  张福军(汝州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闫晓红(汝州市民政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科长)李俊涛(汝州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马矿立(汝州市小屯镇民政助理)李建国(舞钢市民政局副局长)齐 青(舞钢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任)井香云(舞钢市枣林乡副乡长)苗翠红(舞钢市铁山乡民政助理)李玉珍(宝丰县前营乡敬老院院长)李会彬(宝丰县杨庄镇民政助理)孙留杰(宝丰县张八桥镇民政助理)胡建功(宝丰县殡仪馆主任)陈 玩(鲁山县民政局优抚股股长)叶建国(鲁山县老龄办主任)林 强(鲁山县让河乡民政助理)王庆中(鲁山县张店乡民政助理)高巧云(郏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任)王瑞萍(郏县民间组织管理中心主任)王云锋(郏县殡仪馆主任)仪战辉(郏县民政局办公室办事员)王靖夷(叶县仙台镇副镇长)歧广浩(叶县殡仪馆主任)余喜正(叶县烈士陵园主任)王志刚(叶县遵化店镇民政和劳动保障所所长)董全合(新华区殡葬管理所所长)杨淑芬(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张娟娟(新华区湛北路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邵媛媛(新华区民政局办事员)徐巧玲(卫东区民政局优抚股股长)冯红艳(卫东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副主任)孙国义(卫东区五一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主任)李晓萍(卫东区东环路办事处民政助理)申风顺(湛河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董永利(湛河区民政局民政股股长)李玲霞(湛河区马庄办事处民政助理)魏增江(湛河区北渡镇民政助理)司周峰(石龙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高秋丽(石龙区龙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晓伟(石龙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副书记)翟广兴(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于湘理(新城区社会事业局局长)李忠杰(市城镇居民最低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宣艳芳(市民政局办公室科员)常顺利(市殡仪馆火化工)杨荣芝(市爱心救助超市主任)樊 娜(市夕阳红老年公寓工作人员)
 

 主题词:民政 表彰 决定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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