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文号 平政文〔2007〕5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7-0007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文〔2007〕56号

  2006年,全市各级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授信政策,切实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年末为333亿元,较年初增长32.67%,增量居全省第3位,增幅居全省第1位。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平政〔2005〕51号)的规定,经对我市各家金融机构2006年新增贷款额度及新增贷款增幅情况进行考核,有6家金融机构贷款额度及增幅在全省同行业排名进入前3名。其中,农行平顶山市分行的两项指标分别居全省第1位,建行平顶山分行新增贷款额度居全省第1位,工行平顶山分行、中行平顶山分行的新增贷款额度分别居全省第2位,市城信社、省农信联社平顶山市办公室的新增贷款额度分别居全省第3位。市政府决定,对以上6家金融机构进行通报表彰,并对农行平顶山市分行、建行平顶山分行领导班子分别奖励30万元,对工行平顶山分行、中行平顶山分行领导班子分别奖励20万元,对市城信社、省农信联社平顶山市办公室领导班子分别奖励10万元,对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领导班子奖励15万元,对平顶山银监分局领导班子奖励15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为全市“实施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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