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验收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07〕9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7-0002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办〔2007〕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平顶山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验收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平顶山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验收方案

  为科学监测和评价各县(市)、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实际成效,参照省农业厅《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豫农计〔2007〕1号印发)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范围

  2007年实施的4万座财政补助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

  二、验收办法

  验收采取查阅资料、座谈和实地察看的形式。首先听取县(市)、区政府主管负责人汇报;其次查阅建设工作文件、报告、用户卡片、会计凭证等有关档案资料,全面了解和评价项目执行情况;最后按总任务数的10%进行随机抽查,逐户实地核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数量、质量及管理使用情况。

  三、验收程序

  (一)自查、初验

  各县(市)、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验,初验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含农村户用沼气检查验收汇总报告和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总结),连同验收申请书、建池清册(统计到乡、村、户,登记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各一份,经县(市)、区政府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农业局旱地站(能源办)。

  (二)核查、验收

  1.2007年11月中下旬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07年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07〕29号)要求统一组织验收。

  2.根据各县(市)、区网上填报情况及建池清册,采取临时随机确定核查建池数量的办法,每县(市)抽查不少于两个乡(镇)、四个行政村,每个区抽查不少于两个村。

  3.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核查,验收结果汇总、表格填写准确无误。

  4.验收小组验收时要与各县(市)、区沼气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参加验收,验收结果须双方共同签字。

  四、验收标准

  (一)农村户用沼气池

  主要推广“水压式沼气池”和“曲流布料式沼气池”,建造容积为8-10m。建池数量应达到下达计划的100%,质量要达到相关技术标准,正常安全使用率要达到100%。

  (二)室外、室内输气管道铺设

  1.输气管采用聚乙烯软管。

  2.从农村户用沼气池到灶前管道长度小于25m时,输气管内径为8mm或10mm;从农村户用沼气池到灶前管道长度为25-50m时,输气管内径为10mm或12mm。

  3.室外输气管道应埋入地下30cm以上,管道外加硬质管(铁管或塑料管)或砖砌沟槽,以免压扁。管道的铺设应有一定的坡度,一般坡度为千分之五左右,坡向池内。必要时在管道低洼处安装冷凝水排出装置。

  4.厨房内管道按照明管方式辅设,横竖整齐,美观大方,便于操作维修,并避免铺设在阳光照射、高温、冰冻和易受外力冲击的地方。

  5.厨房内管道应用PVC管固定在耐燃的建筑物上,固定支点间距要求立管不超过1m;水平管不小于0.8m。

  6.水平管段的坡度不小于0.5%,向立管方向落水;立管距明火不得小于50cm,连接灶具的水平管段应低于灶面5cm。

  (三)农村户用沼气装置安装

  1.灶面距地面0.8m,灯距地面2m。

  2.沼气调控净化器距地面1.45m。

  3.沼气灯与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1m。

  (四)改厨、改厕、改圈

  1.改厨

  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安装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厨房墙壁用白色仿瓷涂料粉刷,炉灶、厨柜、水池布局合理,灶台台面及灶前墙壁贴白色瓷砖,其中墙壁贴瓷砖高度不低于60cm。

  2.改厕

  厕所要与沼气池相连,面积1.5㎡左右,厕所内要安装蹲便器,内墙瓷砖高度不低于1.5m或设梯脚线15cm,上部刷白;外墙0.5m以下用水泥收光,上部收光刷白,顶部用厚度8cm的预制板向外伸出25cm左右;围墙顶部用水泥沙浆做面。

  3.改圈

  圈舍要与农村户用沼气池相连,水泥地面,混凝土预制板圈顶,用水泥砂浆粉刷。

  (五)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补助资金(包括市级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农民自筹资金)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单据、票据手续齐全,支出规范,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各县(市)、区要做好初验报告、审计报告和财务结算报告。

  (六)档案资料情况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各项技术文件、会计资料、建池清册等档案资料要分门别类,完整有序。工作总结、管理、技术培训、后续服务、“三沼”综合利用等文件资料,要系统、规范,并汇集成册。

  五、等次评定

  依据项目验收结论表和评分表(详见附件1、2)进行整体项目评分,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5-79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1.平顶山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验收结论表

     2.平顶山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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