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7〕9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7-0002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办〔2007〕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平顶山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验收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平顶山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验收方案
为科学监测和评价各县(市)、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实际成效,参照省农业厅《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豫农计〔2007〕1号印发)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范围
2007年实施的4万座财政补助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
二、验收办法
验收采取查阅资料、座谈和实地察看的形式。首先听取县(市)、区政府主管负责人汇报;其次查阅建设工作文件、报告、用户卡片、会计凭证等有关档案资料,全面了解和评价项目执行情况;最后按总任务数的10%进行随机抽查,逐户实地核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数量、质量及管理使用情况。
三、验收程序
(一)自查、初验
各县(市)、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验,初验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含农村户用沼气检查验收汇总报告和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总结),连同验收申请书、建池清册(统计到乡、村、户,登记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各一份,经县(市)、区政府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农业局旱地站(能源办)。
(二)核查、验收
1.2007年11月中下旬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07年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07〕29号)要求统一组织验收。
2.根据各县(市)、区网上填报情况及建池清册,采取临时随机确定核查建池数量的办法,每县(市)抽查不少于两个乡(镇)、四个行政村,每个区抽查不少于两个村。
3.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核查,验收结果汇总、表格填写准确无误。
4.验收小组验收时要与各县(市)、区沼气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参加验收,验收结果须双方共同签字。
四、验收标准
(一)农村户用沼气池
主要推广“水压式沼气池”和“曲流布料式沼气池”,建造容积为8-10m。建池数量应达到下达计划的100%,质量要达到相关技术标准,正常安全使用率要达到100%。
(二)室外、室内输气管道铺设
1.输气管采用聚乙烯软管。
2.从农村户用沼气池到灶前管道长度小于25m时,输气管内径为8mm或10mm;从农村户用沼气池到灶前管道长度为25-50m时,输气管内径为10mm或12mm。
3.室外输气管道应埋入地下30cm以上,管道外加硬质管(铁管或塑料管)或砖砌沟槽,以免压扁。管道的铺设应有一定的坡度,一般坡度为千分之五左右,坡向池内。必要时在管道低洼处安装冷凝水排出装置。
4.厨房内管道按照明管方式辅设,横竖整齐,美观大方,便于操作维修,并避免铺设在阳光照射、高温、冰冻和易受外力冲击的地方。
5.厨房内管道应用PVC管固定在耐燃的建筑物上,固定支点间距要求立管不超过1m;水平管不小于0.8m。
6.水平管段的坡度不小于0.5%,向立管方向落水;立管距明火不得小于50cm,连接灶具的水平管段应低于灶面5cm。
(三)农村户用沼气装置安装
1.灶面距地面0.8m,灯距地面2m。
2.沼气调控净化器距地面1.45m。
3.沼气灯与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1m。
(四)改厨、改厕、改圈
1.改厨
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安装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厨房墙壁用白色仿瓷涂料粉刷,炉灶、厨柜、水池布局合理,灶台台面及灶前墙壁贴白色瓷砖,其中墙壁贴瓷砖高度不低于60cm。
2.改厕
厕所要与沼气池相连,面积1.5㎡左右,厕所内要安装蹲便器,内墙瓷砖高度不低于1.5m或设梯脚线15cm,上部刷白;外墙0.5m以下用水泥收光,上部收光刷白,顶部用厚度8cm的预制板向外伸出25cm左右;围墙顶部用水泥沙浆做面。
3.改圈
圈舍要与农村户用沼气池相连,水泥地面,混凝土预制板圈顶,用水泥砂浆粉刷。
(五)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补助资金(包括市级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农民自筹资金)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单据、票据手续齐全,支出规范,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各县(市)、区要做好初验报告、审计报告和财务结算报告。
(六)档案资料情况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各项技术文件、会计资料、建池清册等档案资料要分门别类,完整有序。工作总结、管理、技术培训、后续服务、“三沼”综合利用等文件资料,要系统、规范,并汇集成册。
五、等次评定
依据项目验收结论表和评分表(详见附件1、2)进行整体项目评分,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5-79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1.平顶山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验收结论表
2.平顶山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