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08〕1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8-0011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平顶山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主参与相结合,突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村庄布局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争通过3年努力,改变农村整体面貌,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基本原则l.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依靠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团结奋斗,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共建共享美好家园。2.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后整治,按规划调整村庄建设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保护好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遗存。3.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要根据乡村和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实行小拆迁、大整治,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4.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从农民最关心、利益最直接、需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让农民获得实际利益。5.坚持分批实施、整村推进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批合理安排参建村庄,要建立分级负责制,集中力量,突出建设重点,确保建设和整治取得成效。6.坚持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要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挥效益和取得村容村貌整治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2008年开始,经过3年努力,把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的一类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村庄区划科学合理、建筑美观有序、绿化美化上水平、居住环境良好、村务管理规范的村庄,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庄发展成为农村新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样板;把人均收入在3000-5000元的二类村庄,规划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村庄区划合理、建筑整齐有序、环境绿化和卫生状况较好、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的村庄;把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三类村庄,建设成为必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的村庄,并对其中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及异地迁建扶贫,使基础设施状况整体明显改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具体安排是:2008年规划安排一类村庄75个(共有75个),二类村庄415个(共有1236个),三类村庄412个(共有1311个);2009年规划安排二类村庄432个,三类村庄456个;2010年规划安排二类村庄389个,三类村庄443个。通过分类实施,整村推进,使全市所有行政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观,实现一类村庄上水平、二类村庄上台阶、三类村庄变面貌,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房屋乱搭乱建、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排乱流等问题,使广大农村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发展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新农村。
  2008年要加快推进村庄建设和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纳入城乡一体化试点的村镇要在建设和整治工作中走在前列,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l.乡村道路
  加快实施“村村通”延伸工程,逐步实现行政村之间、行政村与自然村之间通柏油路或水泥路,形成完善通畅的农村道路体系。此项任务一类村要率先完成;群众积极性高、资金筹措有保障的二类村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类村中符合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及以工代赈资金等支持条件的,要按照所在县(市)、区扶贫和以工代赈目标任务的整体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2008年投资l.5亿元,改造县乡公路330公里、通村公路320公里。2.农村饮水
  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对城市、县城自来水厂能够覆盖的一类村,2008年要全部用上自来水,其他一类村要有50%实现户户通自来水。对于纳入国家饮水安全规划的一、二类村,在国债资金支持下,要加快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步伐;不在国家规划内且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一、二类村,由当地政府和群众自筹解决。对于三类村,通过国债、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的支持,有计划、有重点地改善饮水条件。2008年完成投资4000万元,解决80个村、10万以上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3.农村沼气
  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一、二类村和纳入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村要根据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建设户用沼气或以大中型沼气及联户沼气为主体的集中供气工程;三类村要结合国家政策性资金的扶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分期分批实施农村沼气建设。2008年筹措资金5400万元,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3万座,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3座;积极发展农村太阳能,通过典型示范和县(市)、区政府适当补助、实物奖励等方式加快推广普及步伐。
  4.农村电力
  以提高农村供电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农村电网建设,提高低压电网供电保证率,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扎实搞好“盲点村”电网改造,开展农村排灌电网建设试点,推动有条件的村实现村内主干道亮化。2008年投入资金6300万元,实施“井井电灌、亩亩增收”工程,完成1106眼井通电任务;新改建配电台区247个,完成79个行政村,涉及19126户的“盲点村”改造任务;建成7项县域内110千伏主网建设(改造)项目,完成56个电气化村建设。
  5.连锁超市
  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大农村经营网点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主要方式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2008年投入资金300万元,新建500个以上农村连锁超市,覆盖全市2/3以上的行政村。
  6.垃圾污水治理
  重点搞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逐步实现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进行处理。积极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有条件的村要建设垃圾站,其他村庄建设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设施,就地进行分类。2008年建设村庄垃圾站(池)50个、村庄垃圾简易处理设施10个、乡(镇)垃圾集中处理设施5个。完善6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的配套工程和相关手续,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指导全市人均收入4000元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控制施用化肥和高残留农药,减少面源污染。要扎实深入地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务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7.卫生设施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大力推动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覆盖面,对困难群体因大病住院进行医疗救助。2008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90元,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2641个。
  8.文化设施
  重点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服务网络和农村体育设施。加快实施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发展有线电视进村入户,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通宽带。采取政府补助、群众参与、对口帮扶、社会捐助等形式,加快村级文化大院(活动室)建设。2008年筹措资金595万元,在595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筹措资金572万元完成市级和3个县级文化资源共享分中心建设,保证60%以上行政村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建设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全市510个行政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网点的升级扩展,新建100个“农家书屋”,开展“百部流动舞台千场演出送农民”活动。9.村庄绿化
  以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扎实抓好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对不同类型的村镇采用不同的绿化布局和绿化模式,采用混交、多层的树种配置模式,形成多样化、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俱佳的生态植被系统。通过补助林木种苗款等形式,结合国家扶贫开发及以工代赈等政策性资金的使用,积极发展高效经济林木,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年全面启动林业生态建设村镇绿化工程,计划筹措资金549万元,完成300个村镇的绿化美化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千名干部包千村”帮建工程
  对于一类村,要采取政府引导,落实规划,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对于二类村,由市、县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进行联系指导,帮助制定规划,定期督促指导。对于1311个三类村,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市直各局委及企事业单位,下派干部驻村帮助工作,每村市派1名,县(市)、区派1名,乡(镇)派1名工作队员,重点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要制定详细的帮建规划,分年度进行落实。(二)科学制定规划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合理编制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镇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协调安排好区域性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区域共建共享。各县(市)、区要按照城镇化的要求,以人口相对集中为原则,以县城扩容为基础,以扩大重点乡(镇)规模为辅助,以扩大中心村建设为补充,搞好村镇体系规划,集中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三)加大投入力度
  采取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资方式,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市、县级财政对“三农”投入增长的幅度要确保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比重,调整耕地占用税使用方向,新增收入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使用范围,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市政府从2008年起设立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现有各部门、各专项的涉农资金,在不改变管理渠道和投向的前提下由县级政府统筹协调,按照农村建设和整治规划要求,集中用于整村推进的相关项目建设。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金融、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创新管理机制要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设施,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单个农户受益的项目,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对于受益人口相对分散,产权难以分割的工程,可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经营权与工程管护责任相统一;对于具有一定收益、适合经营的基础设施,可通过公开拍卖转让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购买者自主经营管理,并由其负责工程的管护,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积极探索实行村民自主管理的有效方法,使群众广泛参与农村各项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成果。(五)明确建设主体
  要把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工作的全过程。要善于组织发动,依靠群众科学制定规划和方案,依靠群众踊跃出工投劳,依靠群众广开筹资渠道,依靠群众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依靠群众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各项管理。切实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红旗渠”精神,用广大农民的智慧和双手改变农村面貌。(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市政府建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建设、财政、交通、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商务、环保、卫生、文化、广电、电力、扶贫、供销、畜牧和共青团、妇联等为成员单位,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各乡(镇)政府也应建立相应机制。按照省确定的一、二、三类村的标准列出各类村庄的名单,并制定分年度建设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导工作,妥善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周密部署、及时检查、认真验收、科学总结,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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