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08)37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8-0008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2006 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圆满完成了各项治理整顿任务,拆除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加快土地复垦进度,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市政府决定对汝州市政府等4 个优秀单位、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等16 个先进单位、李晓伟等30 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向先进学习,找差距、补不足,自我加压,扎实工作,积极推动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1 . 平顶山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2 . 奖励说明
附件1
平顶山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单位(4 个)
汝州市政府 湛河区政府
郊县政府 宝丰县政府
二、先进单位(16 个)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平顶山市监察局 平顶山市建委
平顶山市环保局 汝州市骑岭乡政府 汝州市地矿局
郊县渣元乡政府 郊县国土资源局 叶县国土资源局
鲁山县马楼乡政府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湛河分局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卫东分局 平顶山市土地监察执法大队 舞钢市国土资源执法大队
鲁山县土地监察执法大队 宝丰县土地监察执法大队
三、先进个人(30 个)
李晓伟 方长兴 李国平 许东辉 范家文
陈国甫 李万聚 倪拴劳 贾松杰 李春明
刘 飞 张金三 庞全征 孙 军 任长吉
王曙吉 王卫东 于颂森 卢胜利 范运朝
程晓娜 陈国红 王永亮 张永旭 穆凯乾
陈登峰 陈方娃 谢国生 曹建伟 胡庆昆
附件2
奖励说明
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共奖励优秀单位4 个,先进单位16 个,先进个人30 人。其中,优秀单位每个奖励5000 元,先进单位每个奖励3000 元,先进个人每个奖励2000 元。奖励资金从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的土地开垦费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