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军分区关于2007 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08)2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8-0010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7 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 (豫政〔 2007 〕 8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07 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和时间
    2007 年冬季退出现役的对象是:服现役满2 年未被选为士官的义务兵;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超过2 年以上的士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为高一期的士官(含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服满第一次任命的服役年限后,必须服满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因特殊情况提前退出现役的须经军以上单位批准。
    二、认真做好对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政府、人武部、有关部门要根据今年安置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教育退役士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人民军队光荣传统,顾大局、守纪律、讲稳定,听从组织安排,服从政府安置。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现行安置政策、安置改革精神和劳动就业形势,引导退役士兵树立市场就业观念,积极自谋职业。要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激发各行业、系统、用人单位的拥军热情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积极性,营造关心、支持退伍安置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05 〕 23 号)和《 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豫政〔 2006 〕 4 号)要求,创造性地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一)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力度。要强化国防意识和大局观念,千方百计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各级安置部门要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科学合理地拟订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凡未列入省下达接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中央、省属驻平各单位,其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计划由当地政府下达。退役士兵安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都要按一定比例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当地政府分配的接收安置任务。接收单位要及时与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并确保他们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一切相应待遇。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及时足额缴纳退役士兵的各项保险费用。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国家规定的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并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退役士兵分配后,安置部门要按档案法定投递程序及时将退役士兵档案投递至用人单位,凡不按档案法定程序投递退役士兵档案,造成退役士兵不能及时上岗等问题,是安置部门造成的,由安置部门负责,是用人单位造成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规定,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 %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士兵和重点安置对象。各用人单位按计划接收退役士兵时,首先要确保接收安置政府分配的重点安置对象。要做好4 至1 级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确保他们及时得到接收安置。
    (二)深化“三位一体”的安置改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大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改革。2008 年,我市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要全面推进,狠抓落实,自谋职业率要有大幅度提高。各县(市)、区要制定和完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配套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办法,鼓励、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在退役后1 年内得到一次免费培训。组织民政、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依托现有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掌握就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人才、劳动力市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我市已开通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网,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中介等服务,拓展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渠道。全市各级政府都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的有关规定,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退役士兵培训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
    (三)鼓励和扶持农村退役士兵发挥应有作用。要继续贯彻实施《 河南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河南省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使用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豫退字〔 1997 〕 1 号),把培训、开发和使用农村军地两用人才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对农村退役士兵给予支持。要鼓励和扶持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创办经济实体,推荐介绍优秀退役士兵作为基层组织的后备力量,使他们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对在生产和生活方面确有困难的农村退役士兵,要给予扶助。
    (四)严格执行国家的安置政策。对办理假材料谋取安置资格、占用农业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在农村入伍后购买城镇户口的退役士兵和无非农《 优待安置证》 的城镇退役士兵一律不安置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政府分配又不愿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取消其安置资格。
    (五)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各级各单位特别是班子一把手,要着眼大局,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级各单位都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本地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及目标责任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确保本地、本部门(单位)按计划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将各项安置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双拥模范城(县)、双拥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评选结合起来。对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使退役士兵不能及时上岗,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要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的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法律责任,并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理。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军分区
                                                                                        二00 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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