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08〕36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8-0008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企业整体规模不断壮大,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促进优势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进而带动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平政〔2006〕67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30户重点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30户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通知如下:
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平高集团有限公司5舞钢市中加钢铁有限公司6.天瑞集团有限公司7.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河南汇源化工集团9.舞钢市银龙集团公司10.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11.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2.河南巨龙淀粉实业有限公司13.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4.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15.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6.河南中鸿实业集团17.河南省冠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8.河南平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9.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20.河南省大地水泥集团21.河南天广水泥有限公司22.舞钢市海明科技有限公司23.平顶山隆鑫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24.河南华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5.平顶山混凝土轨枕工厂26.河南方圆炭素集团27.河南省宝丰酒业有限公司28.平顶山市昌茂纺织有限责任公司29.平顶山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30.河南梦想食品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4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