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核电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8〕10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8-0005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文〔2008〕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核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国家核电项目早日落户我市,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核电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祥利(副市长)
  副组长:杨英锋(市政府副秘书长)
  晏树斌(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郭新芳(市发改委副主任)翟振河(市建委副主任)王建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建修(市交通局副局长)王中文(市水利局副局长)王文德(市规划局副局长)张宪生(市林业局副局长)何 晔(市环保局副局长)付红军(平顶山供电公司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郭新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1月19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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