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8〕9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8-0003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办〔2008〕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企业:
《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考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农关系协调工作的意见,根据《平顶山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制度》(平政办〔2008〕72号印发)的有关规定,现制定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考评方案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考评对象是: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鲁山县、叶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属及驻平大中型企业。
二、考评内容
年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农关系协调工作的意见》(平政〔2008〕45号)的情况;调研排查、协调处理工农矛盾纠纷情况;服务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开展工农共建活动情况;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工农关系协调机构自身建设情况。
三、考评方法
年度考评采取百分量化办法进行。市政府协调办负责对县(市)、区进行考评;县(市)、区政府协调办负责对辖区企业和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考评。
四、考评程序
市政府协调办对县(市)、区的考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测评。召开第四季度县(市)、区政府协调办主任会议,听取各单位2008年度工作汇报,按照考评标准进行测评。
(二)评分。实地查看各县(市)、区政府协调办的办公设施、文件资料,考察工农共建试点单位、推荐先进单位的有关情况,按照考评标准评分。
(三)反馈情况。向被考评单位主管领导反馈年度考评情况。
(四)研究考评结果。市政府协调办召开主任会议,根据各县(市)、区考评得分情况,研究确定考评等次;评审推荐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考评标准及等次
(一)考评标准。协调解决工农矛盾纠纷工作60分(本年度无纠纷积案35分,服务重点建设项目10分,年内信访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完毕15分);
开展工农共建和谐活动15分(开展试点工作10分,签订共建协议5分);
自身建设25分(政府下发加强工农关系协调工作文件6分,机构编制文件4分,工作制度3分,保障办公经费2分,办公用房2分,配备微机2分,配备工作用车2分,保障工作用车1分,台帐月报3分)。(二)考评等次。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先进、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确定考评等次的参考标准为:总分值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单位(不超过参加考评单位的10%);80-94分的为先进单位;60-79分的为合格单位;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六、时间及要求
(一)2008年12月26日开始对县(市)、区进行考评。
(二)各县(市)、区政府协调办参照本方案于12月31日前完成对辖区有关单位的考评,并以文件形式向市政府协调办报告考评情况。同时上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及文字材料、登记表。
(三)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做好年度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年度考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树立工作标杆,把市委、市政府“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促进工农关系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考评表
2.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3.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附件1附件2 ,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按照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考评方案规定的考评标准,年度考评等次为优秀的企业、乡(镇)街道办事处可推荐上报;
(二)推荐名额:各县(市)、区机关1个、企业1个。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熟悉工农关系协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协调工农关系和解决工农纠纷工作中成绩突出;德、能、勤达到现任职务要求;从事工农关系协调工作2年以上。
(二)推荐名额:各县(市)、区机关2人、企业2人。
附件3
主题词:综合 关系 协调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2月11日制发
附件1 2008年度全市工农关系协调工作考评表 被考评单位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评得分 |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协调解决工农矛盾纠纷 | 本年度无工农纠纷积案 | 35 | ||
服务重点建设项目 | 10 | |||
年内信访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完毕 | 15 | |||
工农共建和谐活动 | 开展试点工作 | 10 | ||
签订工农共建协议书 | 5 | |||
自 身 建 设 | 政府下发加强工农关系协调工作文件 | 6 | ||
协调机构编制文件 | 4 | |||
工作制度 | 3 | |||
保障办公经费 | 2 | |||
办公用房 | 2 | |||
配备微机 | 2 | |||
配备工作用车 | 2 | |||
保障工作用车 | 1 | |||
台帐、月报 | 3 | |||
合计 | 100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 时间 | ||||
从事协调工作时间 | 职务 | 工作单位 | |||||
主要事迹: |
单位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县(市)区政府意见: 年 月 日 |
市政府协调办意见: 年 月 日 |
批准机关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