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9〕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04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办〔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已连续两个多月无有效降水,作物受旱面积已占到耕地面积的49.8%,依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干旱评估标准中所确定的农业干旱等级划分指标,我市已经进入中度干旱期。面对严峻形势,为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支持抗旱工作,根据《平顶山市抗旱减灾应急预案》(平政〔2006〕86号印发)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市应急委研究同意,现发布全市Ⅲ级干旱预警,启动Ⅲ级抗旱应急响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广泛发动群众全力以赴投入抗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平顶山市抗旱减灾应急预案》所赋予的职责和规定的程序,迅速开展工作,并将本地区、本部门所采取的措施每两天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一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将汇总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市应急委。
联系人:杨云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4942553
传真:4942644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综合 抗旱 方案 通知
主办:市应急办督办:市应急办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月9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