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09〕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0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办〔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平顶山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09〕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努力使农用车违法载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和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平顶山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王富兴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范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跃武、市安监局纪检组长李红亮、市农机局副调研员张书献、市交通局副调研员张春生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成员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金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行动时间

  2009年2月20日至3月31日。2009年2月20日、3月5日、3月20日的20时至22时,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009年2月27日、3月8日、3月28日的9时至次日9时,集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舆论声势,形成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电视节目要滚动播出“严禁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警示字幕;在加油站,县(市)区、乡(镇)、村主要路口增设“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等宣传警示标语;公安部门要在巡逻警车上张贴“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奖励300元”的宣传标语;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教育部门要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要设立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有奖举报电话,受理人民群众举报。(二)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统一行动,对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清理清查。市政府要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2009年2月20日,市政府将组织开展第一次集中整治活动,届时组织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成员单位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以后的集中整治活动由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三)发挥职能,履行职责,迅速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统一组织交警、巡警、派出所等一线警力投入集中整治工作。加大酒精检测等执法装备的投入,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依法严厉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的要依法拘留。

  监察部门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制,进行纠风治乱工作。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会同安监部门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维护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的完好。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公路的日常养护和修复。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市场的管理,严格客运线路审批,尤其要严格控制在三级以下公路夜间通行的客运线路的审批,取缔非法客运;加强客、货运场(站)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客、货车超载;督促各运输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安监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监督、管理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责任追究。

  农机部门要切实把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农时季节拖拉机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教育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法制课、德育教育的内容,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要加强校车的管理,严防资质不合格的驾驶员驾驶校车,严防报废车辆及未参加安全检测的车辆运送学生。

  文化和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部门和单位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并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工商部门要做好道路范围内集贸市场、摊点的迁移、清理。(四)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各县(市)区、各乡(镇)政府要把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作为重点,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做检查;并对有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迅速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掀起整治高潮。(二)突出整治重点。各县(市)、区政府要针对本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特点,确定整治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击进行整治。(三)严格规范执法。要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规范执法行为,严密执法程序,坚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决防止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成立由市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组成的集中整治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严格量化考核制度,制定专项整治考核办法,组织检查考核。(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情况、整治情况及报表于每周五15时前报市道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办公室,2009年3月30日17时前上报工作总结。

  主题词:交通 道路 方案 通知

   主办:市公安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八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2月19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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