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61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9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文〔2009〕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邢文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炳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付士军(平顶山银监分局局长)

  成 员:可运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史长现(市发改委副主任)上官洪洋(市财政局副局长)白向锋(平顶山银监分局副局长)扈永军(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仝宛鎏(市工商局副局长)刘新杰(市国税局副局长)张晓玲(市地税局副局长)王建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霍亚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洪宇(市农业局副局长)安志坤(市扶贫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周炳文兼任办公室主任,白向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金融 农村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4月28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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