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6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9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文〔2009〕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电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电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决定成立平顶山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恩东(市长)

  副组长:邢文杰(常务副市长)

  黄祥利(副市长)

  成 员:杨英锋(市政府副秘书长)   晏树斌(市发改委主任)   高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振京(市监察局局长) 李 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延杰(市建委主任)  董发根(市水利局局长)  王清河(市林业局局长)   张德欣(市环保局局长)  耿勇军(市规划局局长)   孙建豪(市公路局局长)   刘晟甫(市文物局局长)   周俊甫(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周 奇(市政府项目办主任)  付红军(平顶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吕振宁(姚电公司总经理)   张耀国(市高新区工委书记)  赵 翰(市新城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万 英(汝州市市长)   白立凡(舞钢市市长)  王宏景(宝丰县县长)   郑 理(郏县县长)   郭斌献(鲁山县县长)   阎廷瑞(叶县县长)   程志强(新华区区长)   王 朴(卫东区区长)   丁林平(湛河区区长)   赵 军(石龙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顶山供电公司,付红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5月4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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