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09〕67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09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文〔2009〕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电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电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决定成立平顶山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恩东(市长)
副组长:邢文杰(常务副市长)
黄祥利(副市长)
成 员:杨英锋(市政府副秘书长) 晏树斌(市发改委主任) 高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振京(市监察局局长) 李 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延杰(市建委主任) 董发根(市水利局局长) 王清河(市林业局局长) 张德欣(市环保局局长) 耿勇军(市规划局局长) 孙建豪(市公路局局长) 刘晟甫(市文物局局长) 周俊甫(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周 奇(市政府项目办主任) 付红军(平顶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吕振宁(姚电公司总经理) 张耀国(市高新区工委书记) 赵 翰(市新城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万 英(汝州市市长) 白立凡(舞钢市市长) 王宏景(宝丰县县长) 郑 理(郏县县长) 郭斌献(鲁山县县长) 阎廷瑞(叶县县长) 程志强(新华区区长) 王 朴(卫东区区长) 丁林平(湛河区区长) 赵 军(石龙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顶山供电公司,付红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5月4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