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9〕4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03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办〔2009〕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规范 文件 计划 通知
主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6月2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