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09〕5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09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政〔200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09〕65号),深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有效应对当前对外贸易形势,努力促进我市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外贸增长
(一)引进与培植相结合,壮大骨干出口企业队伍。要切实把握国际产业和市场格局变化,利用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的有利时机,以我市优先发展的化工、煤炭、棉纺、电力等支柱产业为依托,以市高新区及县(市)、区工业园区为载体,以珠三角、环渤海、港澳台、新马泰、日韩等为主要目的地,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条长、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大中型项目。对已引进的项目要强化跟踪服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在支持中小出口企业保市场、保运转的同时,建立健全出口企业热线联系制、贴身服务制、特殊扶持制,着力推动大企业、大集团扩大出口,抓好对出口额超百万美元企业的跟踪服务,力争再扶持壮大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出口企业,为保持我市出口稳定增长发挥支撑作用。(二)鼓励自主创新,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尽快制定我市加快推进外经贸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相关规划,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主要指标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对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产生积极作用,且具有较强的国际市场开拓潜力的出口创新项目,以及科技含量、附加值相对较高,出口前景较好的高压开关、电收尘器、碳化硅等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强农副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出口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及服装、皮带等出口产品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我市产业优势,着力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完整、带动影响力强的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三)着力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欧盟、美国、东盟、日本、韩国、香港等传统市场的同时,选择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产品,有重点地开拓中东、非洲、拉美、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建立境外自主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以推动中小出口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为抓手,鼓励中小出口企业加强与阿里巴巴、环球市场集团等知名网商的深度合作,发展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博览会,特别是做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东南亚—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及鹰城文化宝岛行活动的组织参展工作,最终形成以政府扶持推动、会展中介市场化操作、企业积极参与的运作机制。(四)推进贸易方式多元化。积极鼓励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的对外援助项目;鼓励企业进入跨国公司采购系统;大力推动加工贸易,积极承接境外企业及沿海发达地区的加工贸易向我市转移,着力引进高质量项目,吸引跨国公司将技术水平更高、增值含量更大、技术溢出更多和产业带动效应更强的加工制造环节落户我市。充分发挥加工贸易在扩大就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其向研发设计、高附加值产品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延伸,提高出口增值率,提升加工贸易的质量和规模。(五)倡导外贸经营主体多样化。充分利用我省全面下放对外贸易企业进出口经营备案权的有利时机,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自营进出口业务;积极引导获权企业到海关备案,协助他们解决在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外贸流通企业采取并购、合作、参股等多种模式与本市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加大协调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外贸公司和生产企业的各自优势开展外贸代理业务,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建立专业外贸公司,争取将我市被外地代理的产品转为本地公司代理,并鼓励我市企业代理外地产品的进出口。(六)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建立生产加工基地,综合开发利用境外资源。引导我市企业与省内外承包工程企业合作,共同承揽海外大工程项目,带动我市大型机械及成套设备、原辅材料等产品的出口。以非洲和东南亚市场为重点,将市内10万千瓦以下的发电机组及小型水泥、小型钢铁企业有计划地迁移到境外,带动我市产品出口。(七)创建自主出口品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自主出口品牌,完善出口名牌培育体系。实行出口名牌动态管理机制,坚持申报一批、培育一批、发展一批,不断提升我市出口品牌的整体发展水平,提高自主品牌的出口率。在现有的神马、舞钢两个省级出口名牌基础上,力争两年内再培育出2到3个出口超千万美元的出口品牌。加大对出口品牌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加强整体包装和特色包装,增强出口品牌的保护意识。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发明创造激励机制,有效利用专利资源的运行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防范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八)积极开展进口贸易。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和鼓励进口的有利时机,充分调动进出口经营企业和进口物资需求企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符合国家进口导向的资源性产品,着力抓好平高蓝彩、海星化工等中外合资企业生产设备及己二腈、废钢、中高压断路器生产用零配件等大宗商品的进口,并做好进出口结合,以进带出,增加效益,扩大规模。
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九)抓好市高新区及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建设。用足用好国家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加快市高新区及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区外企业通过嫁接改造、联合组团、异地搬迁、产业重组等方式入驻园区;鼓励市高新区及各县(市)、区工业园区与发达地区的开发区开展“结对子”工程,承接产业和项目转移。(十)完善外贸信息服务体系。健全外贸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全市外贸企业短信和电子邮件信息服务平台,收集贸易情报,向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市场、行业等信息服务,向政府部门反馈企业需求。组织外贸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诊断服务。编制对外贸易指南,为新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十一)健全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公平贸易工作,逐步完善公平贸易工作机制,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网络互动平台,对贸易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交涉、早化解。加强对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护主义和贸易壁垒等工作的指导,强化服务,提高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市出口企业的权益。(十二)培育开拓创新的外经贸企业和人才队伍。加强对外贸进出口企业的培育,建设外经贸企业核心队伍,使之成为提升我市外贸工作水平的支撑点和增长源。加强与高等院校及省、市外贸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对全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干部职工、外经贸企业的经营者和业务骨干开展培训,提高外贸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着力打造一支会管理、善经营、懂业务、熟悉国际惯例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同时,积极培育扶持一批高素质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市场调研、技术评估、专利检索、法律咨询等服务,弥补企业信息和专业人才的不足。(十三)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切实做好出口退税申报提醒和出口退税率查询服务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简化有关手续,加快退税进度,确保出口退税及时足额到位。(十四)简化各类外贸出口企业设立的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进一步深化、推广“5 2”天和24小时预约工作制。充分利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这一平台,在备案、审核、申报等方面为外经贸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大力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及对外贸易经营企业联合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确保企业尽早开展外贸业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对中小型出口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开展出口应收账款和存货抵押贷款等金融业务。积极探索融资服务创新,不断扩大出口押汇、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和出口保付代理规模,拓展外贸企业的融资渠道。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对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贷款业务。对按时还本付息、效益好的外贸企业,银行要根据其出口需要和信贷扶持的原则给予倾斜。(十六)用足用好各项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加强对国家、省有关外经贸政策的研究和宣传,积极鼓励和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有关外经贸扶持、奖励资金。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进出口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各类外贸企业要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合理选择险种,降低出口贸易风险,并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进行融资,缓解资金压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十七)强化县(市)、区外贸工作职责。各县(市)、区要在扩内需、保增长的同时,千方百计稳定外需、扩大出口,促进外贸增长。要切实加强对外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把对外贸易作为发展经济、扩大开放、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专职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层层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十八)完善外贸工作考核机制。继续将进出口指标纳入全市主要经济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分解下达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十九)加强外贸运行监测。完善全市外贸运行数据库和重点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监测分析,按月将各县(市)、区进出口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二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商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进一步完善财贸、税贸、汇贸、银贸等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形成促进外贸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外贸 发展 意见
主办:市商务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6月4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