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文〔2009〕2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06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6月份各县(市、区)千万元以上项目开工情况予以通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形成投资高潮,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附件:2009年6月份各县(市、区)千万元以上项目开工情况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7月15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