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132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13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设的管理,有效遏制市区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蔓延,切实维护正常的土地、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平顶山市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恩东(市长)

  副组长:郑茂杰(副市长)

  崔建平(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郭巧敏(市政府秘书长)

  张荣海(市监察局局长)

  张 弓(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李 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范 海(市建委主任)

  曹拥军(市房管局局长)

  耿勇军(市规划局局长)

  高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建豪(市交通局局长)

  陈光明(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王松涛(市广电局局长)

  袁翠竹(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付红军(平顶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韩玉民(平顶山日报社社长)

  张国昌(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程志强(新华区区长)

  王 朴(卫东区区长)

  张恩河(湛河区代区长)

  古 松(叶县代县长)

  张耀国(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邢庆午(市新城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巧敏兼任办公室主任,高豫平、李广、范海、耿勇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非法 建设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8月5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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