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09〕17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13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2009年6月5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整合平顶山高级技工学校、平顶山市第二技工学校、平顶山市纺织技工学校,组建平顶山市第二中等职业学校,保留平顶山高级技工学校牌子。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1月2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