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9〕7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9-0005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市商务局制订的《平顶山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平顶山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
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郑交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信心、扩大内需、推动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为主题,展示我市的区位、资源、人力和经济优势及企业形象,宣传我市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以商品交易和招商引资为重点,加强与参会客商的经贸合作与交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品牌,推动我市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组团参加本届郑交会的组织领导,成立平顶山市参加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副市长李建伟任主任,市政府督查员王保民、市商务局局长张清林任副主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孙军任秘书长。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外经济技术协作科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市、区)、重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参会任务落到实处。
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二)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四、展位设置
本届郑交会按照专业类别设置8个专题展区(馆)。(一)友好城市商品展区;(二)茶叶、茶制品及用具专馆;(三)房产及装饰专馆;(四)家用汽车展区;(五)糖酒食品及农副产品展区;(六)服装、鞋帽及日用百货展区;(七)小商品展区;(八)其他类商品展区。
五、组团规模及布展要求
本届郑交会我市拟设标准展位,每个县(市、区)标准展位1-3个,主要展示各县(市、区)企业形象及名优特新产品。特装1个(54平方米),主体展示我市名牌企业形象及名优产品。
标准展位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各县(市、区)负责各自展位的布展工作。布展要有创意,广告、招贴要规范、合理,展品摆放要整体美观,既要体现各自特点,又要突出现代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六、参会费用
标准展位4000元/个,特装320元/平方米;企业参会的食宿及会务费由参展企业负担;参展的公共费用由市及县(市、区)财政解决。
七、参会要求
(一)本届郑交会是以市政府名义组团参加的一次规模较大的展览展销和招商活动。各参会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二)各参展企业要抓紧抓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郑交会提供的有利平台,推出一批条件成熟、有针对性的项目上会招商、签约。(三)本届郑交会采取按行业布展的形式,各县(市、区)要把展位落实到企业,各参展企业要筛选名优产品参展,参展产品务必手续齐全、质量可靠,树立我市企业的良好形象。(四)请各县(市、区)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将参会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和参展企业名单、参展产品种类、参展人数、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摊位费等一并报送市商务局对外经济技术协作科。(联系人:郭德业,电话:2931743)。
主题词:经济管理 商品 交易会 方案 通知
主办:市商务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9月23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