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16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8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及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其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恩东(市长)

  常务副组长:邢文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王 丽(市委常委、副市长)

  郑茂杰(副市长)黄祥利(副市长)李建伟(副市长)王富兴(副市长)李俊峰(副市长)

  成   员:郭巧敏(市政府秘书长)

  姬保家(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炳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元欣(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延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英锋(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弓(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张春仁(市国资委主任)

  张留成(市科技局局长)

  范 海(市建委主任)

  崔建平(市公安局局长)

  李庆豪(市农业局局长)

  孙文常(市畜牧局局长)

  邱红标(市教育局局长)

  张中俊(市财政局局长)

  陶洪臻(市工商局局长)

  李国山(市国税局局长)

  耿全忠(市地税局局长)周庆恩(市质监局局长)王洪军(市人事局局长)侯红光(市劳动保障局局长)李红兵(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张德欣(市环保局局长)牛继庆(市统计局局长)王 雷(市民政局局长)袁银亮(市信访局局长)张荣海(市监察局局长)肖元欣(市文化局局长)张风岭(市旅游局局长)王松涛(市广电局局长)于 玲(市粮食局局长)张举峰(市煤炭局书记)孙建豪(市交通局局长)张清林(市商务局局长)陈善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 培(市卫生局局长)王清河(市林业局局长)赵法林(市安监局局长)周其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晏树斌(市审计局局长)陈聚成(市司法局局长)刘红兵(市邮政局局长)娄禾青(平顶山日报社总编)李高建(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行长)高超原(中国联通平顶山市分公司总经理)刘发展(中国移动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李海星(平顶山供电公司总经理)远国欣(市供销社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周庆恩兼任办公室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0月13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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