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09〕7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07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于2010年起对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进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网站。

  二、数据采集时间

  (一)内容指标。市政府办公室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单位门户网站的内容指标进行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时间安排在每年第四季度。(二)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情况。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情况的数据采集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三、评估标准

  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门户网站的评估分别按照《平顶山市政府系统网站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部分进行。请各单位自行核对本单位网站地址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如果有缺误,请及时联系更正。

  市政府网站地址:http://www.pds.gov.cn

  联系人:魏自伟联系电话:0375-2662345

  附件:1.平顶山市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单位及网站网址

  2.平顶山市政府系统网站评估指标体系 (县、市、区政府)

  3.平顶山市政府系统网站评估指标体系 (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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