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顶山市地价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9〕20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16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新华、卫东、湛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平顶山市地价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其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郑茂杰(副市长)

  副主任:娄晓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其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黄建军(市监察局副局长)

  孟宪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贺大伟(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纯杰(市物价局副局长)

市地价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地价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孟宪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三科科长刘国会、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娄彦霞任办公室副主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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