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09〕10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9-0015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平顶山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特殊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关系我市长远发展,对全面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区域竞争力,积极适应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研究和编制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和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

  (一)体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通过“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努力保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基本态势,进一步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围绕实现“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和“三个50%”的目标,实施“生态建市、产业立市、文化强市、和谐兴市”四大发展战略。要更加注重人均水平,力争人均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保持一个较高水平。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二)体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要把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走高端化和终端化的路子,注重集约、节约和可持续发展,努力提升产业层次。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城镇体系,加快推进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型转变。(三)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四)体现创新驱动的要求。要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新的创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五)体现绿色增长的要求。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两型”社会放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六)体现共建共享的要求。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真正落实到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上。

  二、编制任务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一)加强对重大课题的研究

  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要对一些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经济结构、科教文化、深化改革、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市发改委已经印发,市发改委业务科室均承担有相应的课题研究,一些涉及深远的重大前沿课题将以招标或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二)强化总体规划的功能

  总体规划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综合性、纲领性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县区规划,以及制定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十二五”总体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要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主要是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发展目标、重要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要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贯彻落实到具体空间布局中。总体规划不宜设置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指标设置上要体现经济结构调整、民生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三)做实做深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确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具体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涉及的重大项目建设要明确建设时序并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重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主要涉及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水、煤炭、盐等重要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以及需要政府扶持或调控的产业等。实施专项规划目录制,规划目录由市发改委征集有关部门意见后研究提出,经市政府批准公布。专项规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由市发改委审核,报市政府审定批准。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经济区为对象,以统筹协调跨行政区域发展为目的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的空间细化和落实,是编制区域内其他各类规划的依据,具有战略性、空间性和约束性。“十二五”期间,主要编制实施《平宝叶鲁一体化发展规划》。(四)认真做好县(市、区)规划

  县(市、区)规划要注重体现比较优势,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操作性强,避免各县(市、区)规划面面俱到,内容雷同。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本级人大审议批准。县(市、区)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在进度安排上,要与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进行并略有超前。县(市、区)发改委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本级人大审议批准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和前期研究阶段):2010年2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前期准备和调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研究确定专项规划目录,做好“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起草“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各专项规划基本思路,并与省里基本思路进行衔接。

  (二)第二阶段(纲要框架研究阶段):2010年上半年。在充分与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衔接的基础上,组织起草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和战略重点等,形成规划纲要的框架和初稿。通过新闻媒体、相关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和取得成果,及时吸纳社会各界为我市“十二五”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市“十二五”规划工作更多地吸收民智、反映民意、贴近民生。组织开展各专项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三)第三阶段(纲要完善阶段):2010年下半年。完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估稿,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提出相应的评审报告。做好规划纲要纵向和横向的衔接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总体规划与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工作,完成专项规划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

  (四)第四阶段(纲要审议通过阶段):2011年初。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进一步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形成草案,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四、编制要求

  (一)理顺关系,确立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是我市“十二五”规划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深化规划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总体上要按照“强化总体规划的功能,做深专项规划,重视区域规划,做实县(市、区)规划”的思路和要求,建立起以总体规划为龙头、专项规划为支撑、市(县、区)规划为基础的规划体系。总体规划要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减少行业发展等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充实属于政府公共职责范围内的内容。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要量化,任务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布局要合理,措施要可行,要成为项目决策和政府安排投资的依据。区域规划要着眼于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能力。县(市、区)规划要更多地体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成为最贴近人民群众、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二)密切协作,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规划衔接是保障各级各类规划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十二五”规划期间,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全国和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区域或行业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三)发扬民主,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公众参与是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保障。要坚持规划编制全过程的开放性,在编制的各个阶段,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参与制度,采取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本思路、总体规划草案形成后,要在平顶山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其它规划也应采取适当形式公开征询意见。对于县(市、区)规划,特别是其中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某些专项规划,应当直接听取群众意见。

  各级各类规划都应在规划送审前进行充分论证,并由组织论证的单位提出论证报告。论证由中介机构、专家、各职能部门、企业界以及其他代表等参加,要尽可能扩大参与面,以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编制“十二五”规划是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市政府成立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李恩东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张弓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积极协作,共同完成。

  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选配业务骨干组建工作机构,并设立联络员负责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系和协调。(二)设立专家咨询组

  为使我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更具开放性和科学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由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省直相关部门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参与“十二五”重大问题和规划基本思路的研究讨论,负责规划纲要的评审论证并提出专家论证报告。专家咨询组的组成人员由市发改委负责提出,报市政府确定。(三)落实经费保障“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论证经费,市财政要按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安排相应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