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外汇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支持平顶山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09〕1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3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200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现将《外汇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支持平顶山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见》批转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支持平顶山市

  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见

  (外汇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 二○○九年三月九日)

    2009年,外汇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按照总局“保增长、防风险、促平衡”的总体要求,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继续帮助涉外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立足地方,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外汇管理对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服务理念至上,以支持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为己任。坚持外汇管理为辖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把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着眼点、立足点和出发点,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通过转变观念、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进一步优化外汇服务环境,为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增加对外交往创造更好的持汇、用汇环境。

  二、共克时艰,全力支持企业度过金融危机难关。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外向型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外汇管理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为各涉外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帮助,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实际困难。对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企业发展有利的,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三、简化手续,灵活运用进出口政策方便企业用汇。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及时处理企业申请事项,适当提高企业出口货款预收比例和企业进口货物延期付汇比例,允许企业已登记的小额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不受比例限制。

  四、全面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完成贸易收付汇核销系统上线前的企业开户和档案清理以及业务培训工作,推动核销制度逐步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由普遍的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重点管理转变。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手续,便利企业核销和退税提供制度保障。

  五、推进经常项目非现场体系建设,便利涉外经济主体业务发展。推广使用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系统,规范对机构及个人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审核,为我市服务贸易规范有序发展保驾护航。逐步实现各管理系统与外汇账户系统的对接,进一步将外汇监管非现场化,减少对涉外经济主体的现场检查,为外汇指定银行和涉外企业更好地开展外汇业务提供便利。

  六、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外汇生态环境的同时优化。进一步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服务水平,做好境外投资模块(ODI)的上线运行工作,贯彻落实《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放宽跨境融资限制,便利企业“走出去”所需外汇资金的获取和运用。

  七、加强宣传和培训,推动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深入人心。以银行为依托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将惠民、便民的持汇、用汇措施落到实处。

  八、强化措施,争创优质服务。加强行政审批大厅的建设,推行行政许可事项“一站式”办理,坚持外汇服务“首问负责制”、“两次终结制”,坚持为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时刻把企业和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加强与商务、税务、工商等涉外管理部门的沟通和政策协调,建立信息联系渠道,提升涉外管理部门的整体服务水平和协同能力。以优质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以公仆态度赢得社会信任,共同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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