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08〕76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0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了丰富我市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促进我市广电事业的快速发展,现就做好我市市城区农村无线数字电视覆盖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市委、市政府2008年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将推广无线数字电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日程,形成政府牵头推广、村级组织配合、农户自愿参与、广电负责落实的运行机制,切实把推广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作落到实处。
二、这次无线数字电视覆盖试点工作自2008年10月15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分宣传登记和安装验收两个阶段。三、根据无线数字电视覆盖情况,对超过80%的村、乡(镇)只收视听费(13元燉月),并由市广电局互动无线数字传输公司赠送机顶盒、免初装费;对农户一次性交清全年视听费的可减免2个月,只收130元。
四、任何部门不得借此机会“搭车收费”,增加农民负担;工作人员入户安装,不得另收劳务费,不得接受农户的吃请;市互动无线数字传输公司对用户只能收取经物价部门核准的视听费,不得突破。
五、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