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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近日发布第1324号公告,公布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0年度调整)(以下简称《推广目录》),共有868家农机企业的3013个农机产品增补进入《推广目录》。就《推广目录》年度调整的工作程序、评审原则、公示结果等有关情况,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第1问: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工作总体情况如何? 答: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全国共有1433家生产企业通过网络填报提交了5534份产品信息。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审核,向农业部推荐了1328家企业的5086个产品。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制定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农业部组织进行了专家评审,并征求了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的意见,共有879家企业的3044个产品上网公示,最后确定868家企业的3013个产品增补列入《推广目录》,总通过率为59.2%。 第2问: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工作有什么特点? 答: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申报数量多。受购机补贴政策的拉动和企业新产品开发力度的加大,申报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的企业数和产品数均创历史新高。上次是5194个,这次是5534个。二是入选门槛高。为扶强扶优扶大农机企业,优化农机生产结构,在申报之前,我部印发了有关补充规定,对企业的规模和资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了企业的入选门槛。三是评审把关严。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依照《管理办法》对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及范围、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生产销售情况的要求,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第3问:在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中,如何保证审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答:为了保证《推广目录》制定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在本次年度调整中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目录调整制定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开公示、会签协商的五个程序进行,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性。二是发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把关作用。申报企业必须经过省级审核推荐,才具备入选资格。未入选原因由省里反馈给企业。三是评审专家队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本次评审专家来自管理、生产、推广、鉴定、科研、销售等各个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都是其所在专业的科技带头人,专业技术水平高,熟悉产品情况,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四是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派员参与,全程监督了目录的初审和综合审议工作,确保了评审纪律和规定执行。五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广目录》调整建议公示稿向社会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接受监督。对于本次调整未列入的产品逐一向申报企业进行了反馈,接受企业的监督,确保结果公正。六是实行集体研究制。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核实,按照统一标准,集体研究决定。 第4问:公示期间收到了哪些反馈意见? 答: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公示期间,共收到98份反馈意见。反映的主要意见包括4个方面:一是询问未列入《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公示稿原因,此类意见占多数。二是申请增补列入《推广目录》。三是投诉取消企业产品资格,主要反映一些企业规模小、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建议取消企业产品进入目录资格。四是申请更正企业信息,主要包括修改公示稿中的文字错误、更改企业联系方式等。 第5问:如何处理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 答: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意见和问题,我们坚持以下处理原则:一是做到耐心解释。省级受理机构负责将专家评审意见向企业反馈和解释,并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进行认真核实。对举报材料需要现场查实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查实,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三是采取集体研究。对反映的意见和问题,与有关专家进行集体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四是坚持统一标准。同类问题坚持一个尺度,一视同仁。五是严格遵循程序。未经公示的产品原则上不再增补。 第6问:公示期间反映意见的处理结果怎样? 答:对于反映的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并经会议集体讨论,提出处理意见。一是充分尊重专家意见和工作程序,对申请增补的但未列入公示稿中的产品不列入《推广目录》。二是举报取消的材料,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予以取消,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以法院判决为依据。三是属于公示稿中文字错误的,核查有关申报材料后予以更正。四是申请改变企业信息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后予以更改。通过公示,取消了14企业的31个产品,更正了12家企业的相关信息。 第7问:企业申报过程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答:从评审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五个方面问题:一是一些产品技术含量低,不够先进。如单一功能的简易小型面粉机、碾米机、榨油机和稻麦脱粒机等不在申报范围内。有关性能指标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如发动机的油耗、挤奶机械的泄漏量、运动部件的安全防护等。二是个别企业申报信息不实,虚报产销量,缺乏诚实守信精神。三是一些企业规模小,不满足有关规定要求;有的产品批量小,生产时间短。四是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一些申报单位是事业法人单位,有的是企业非法人。这次评审掌握的统一标准是,不具备企业法人资质的,不进入目录。五是产品名称不规范。一个产品应该具有一个规范的名称和型号,在申报材料中,个别产品名称或型号不一致,无法判定是否是同一产品。 第8问:今后在改进工作方面有什么打算? 答:一是合理调整国家和省级目录结构。进一步提高国家目录入选门槛,确保企业规模大、制造质量好、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强的产品进入国家推广目录。二是公开基础性评判条件,提高透明度,加强对入选产品的社会监督。三是扩大部级鉴定覆盖范围,加强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四是建立网上查询系统,方便企业和用户查询目录产品。 第9问:对企业今后申报目录有哪些建议? 答:有如下几点建议:一是按照标准规范产品名称和型号,保证产品名称和型号的规范一致。二是坚持诚实守信,申报信息要实事求是。三是认真仔细,避免出现差错,影响产品入选目录。四是准确理解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五是树立正面的企业形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突出品牌和商标的效应。六是提高科技含量,改进产品性能,加快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 第10问:2011年度调整工作何时开始? 答:下次调整工作计划于8月份开始网上申报,9月底前申报完毕。依然根据《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省级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公布等程序。具体规定可查询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国家支持推广目录”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