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文〔2010〕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1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国际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平政办文〔2009〕33号)和工作需要,现刻制“平顶山市国际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印章壹枚,自即日起启用。 附:(启用印章印模)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印章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2月21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