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0〕6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2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三日
平顶山市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
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为主线,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强力推进“三大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筑牢“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社会防范火灾的整体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打造“平安鹰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坚持依法防控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政务督察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消防法》,出台《平顶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细化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指导、协调作用,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机制,提高协调配合水平。各级行业和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完善、加强和规范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职责和监管责任,切实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自查和治理,依法督促所属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二、狠抓重点防控建设,全力确保高危场所消防安全
各县(市、区)要始终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作为消防监管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高层、地下建筑和超大规模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落实超常管控措施。要在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建设,制定出台“三会三化”建设标准和考评验收标准,全员轮训重点单位管理人员,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并建成100家消防安全样板单位。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等先进技术防范措施的运用,依托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可视化,实时发现动态火灾隐患,提升重点场所的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保安派驻制度,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年内,50%的消防控制室、50%的公众聚集场所完成消防保安派驻任务。
三、深化基础防控建设,切实筑牢社会消防工作根基
一是全面深化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的消防工作运行模式,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第四级”消防安全管理,制订网格精细化达标验收标准,年内,70%的乡镇、街道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分行业、分类别设置消防标牌,年内,60%的“九小”场所达到标牌化管理要求。二是全面提高社区农村火灾防控水平。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在社区广泛开展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的“四有”达标创建活动,在行政村广泛开展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手抬机动泵、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五有”达标创建活动,年内,50%的社区达标,70%的行政村达标。继续组织开展“零火灾社区、村镇”创建活动,依靠治安联防组织、社区保安队和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群众志愿消防队等资源,广泛发动社区、农村居(村)民积极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宣传,逐步规范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加强基层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建设。加大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力度,对已建成的乡镇专兼职消防队要进一步提升质量,每个县(市、区)确保一个乡镇专职消防队达到省政府验收标准。全面推广“巡消一体化”消防工作模式,依托治安巡防队建立集治安、消防巡防于一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年内,50%的巡防队伍要达到省定标准。
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
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作为消防工作的着力点,落实不低于8%的城市维护费(城乡社区事务费)用于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的规定,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一是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价工作,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消防安全规划应当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实施。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应同步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出台《平顶山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职责,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街道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同时,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二是加大消防站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度。年内,完成市消防指挥中心主体工程建设,郏县完成现役二中队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汝州市合同制消防站6月底建成投入执勤,舞钢市合同制消防站11月底建成投入执勤,鲁山县现役二中队开工建设,宝丰县完成二中队征地任务,叶县、石龙区完成队站改造任务。按照省政府要求,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年内,出台《平顶山市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以公安消防队伍为骨干的应急救援体系,5月份,市本级、汝州市、鲁山县、新城区完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出台《平顶山市应急救援管理规定》。年内,市、县两级全部完成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巩固现有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每队队员不少于25名。三是加大消防装备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消防车辆装备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消防部队车辆装备结构,增强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年内,市区配备强臂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车1台、消防宣传车1台、水罐(泡沫)消防车2台,石龙区配备大吨位水罐消防车1台,鲁山县配备登高平台消防车1台,郏县配备登高平台消防车、消防宣传车各1台,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高新区各配备消防宣传车1台,汝州市、舞钢市各配备水罐(泡沫)消防车1台,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鲁山县各配备移动式电动遥控消防炮1门。加大高科技消防装备投入,重点配备防护、侦检、救生、破拆、堵漏等抢险救援器材,全市所有中队灭火救援攻坚组2010年10月底前达到部颁标准,配齐配强43种个人防护装备。
五、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着力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各地公安、消防、安监、工商、城建、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一是继续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彻底澄清火灾隐患底数。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2010年9月底前,卫东区、湛河区、宝丰县、叶县等4处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整改销案。二是扎实做好世博会、亚运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突出抓好世博会、亚运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出租屋、“三合一”、“九小”场所、沿街店铺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安全“乱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使用领域消防产品和阻燃制品质量监督检查,集中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着力解决可燃有毒材料装修、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低等突出问题。三是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各县(市、区)要每月组织召开乡镇长、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火灾情况,研究消防工作。指导督促派出所全面落实消防监督“四项制度”,提升警务室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三个能力”,切实强化对社区、农村和“九小”场所的日常监管。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县(市、区)要组建宣传队,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工作,采取设置专栏、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消防宣传小分队等方式,多形式、多措施抓好经常性消防宣传。每月开展宣传不少于20场次。结合社区消防建设,组织“全警进社区、消防大宣传”活动和“百名警官进校园、千场培训送平安”活动,进一步深化消防志愿服务活动,使全市志愿者总数达到10万名。二是发挥特色化消防宣传的作用。各县(市、区)要以宣传新颁布实施的消防法律法规为契机,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开展“媒体聚焦消防”活动,形成规模宣传效应,加大国家、省级和市级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户外传媒、车载视频等新兴媒介开展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橱窗建设工程和消防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年内,全市在繁华闹市、大型商场、市场、宾馆、社区、重点单位新建橱窗标牌120块,每个县(市、区)建成不少于两条达到“七有”标准的“消防安全示范街”。三是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消防知识培训工作,将消防知识技能纳入义务、学历和职业教育培训内容。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率达到100%;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培训率100%。年内,全市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各类人员不少于60万人。
主题词:公安 消防 意见 通知
主办:市政府办公室八科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八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2月4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