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0〕8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0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根据《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见附件),对全市201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年终进行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政务信息工作任务。 汝州市政府 100分舞钢市政府 100分宝丰县政府 100分叶县政府 100分鲁山县政府 100分郏县政府 100分新华区政府 60分卫东区政府 60分湛河区政府 60分石龙区政府 50分中平能化集团 30分市发改委 20分市国资委 20分市建委 20分市人口计生委 20分市教育局 20分市科技局 20分市公安局 20分市民政局 20分市财政局 20分市人事局 20分市劳动保障局 20分市国土资源局 20分市交通局 20分市农业局 20分市卫生局 20分市环保局 20分市统计局 20分市粮食局 20分市煤炭局 20分市国家安全局 20分市工商局 20分平顶山调查队 20分市水利局 20分市林业局 20分市地税局 20分市国税局 20分市公用事业局 20分市商务局 20分市审计局 20分舞钢公司 20分市安监局 15分市文化局 15分市物价局 15分市广电局 15分市旅游局 15分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15分市农机局 15分市畜牧局 15分市供销社 15分市盐业局 15分市质监局 15分市司法局 15分市招商局 15分平高集团 15分市高新区管委会 10分市规划局 10分市烟草局 10分市信访局 10分市新城区管委会 10分市市场发展中心 10分市民宗局 10分市体育局 10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0分市房管局 10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0分平顶山供电公司 10分平顶山银监分局 10分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10分农发行平顶山市分行 10分工行平顶山分行 10分建行平顶山分行 10分农行平顶山市分行 10分中行平顶山分行 10分市商业银行 10分市邮政局 5分市气象局 5分市人防办 5分市移民局 5分市外侨局 5分驻京办 5分驻广深办 5分中国移动平顶山分公司 5分中国联通平顶山市分公司 5分
附件: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 件
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为促使政务信息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公开、公正,充分调动广大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市政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根据《河南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豫政办〔1999〕10号印发),结合我市政务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考评奖励类别
(一)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三、考评奖励条件
(一)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信息工作,网络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充实;
2.认真落实政务信息上报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质量较高;
3.在搞好动态信息上报的同时,能为市政府提供较多的深层次调研信息;
4.重视信息队伍建设,抓好信息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的,年底全市评选先进单位时优先评选。 (二)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深的文字功底,思想敏锐,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2.热爱信息工作,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水平,采编上报信息符合实际,质量较高; 3.工作勤奋,吃苦耐劳,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信息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未完成年度上报信息目标任务的,当年不得推荐先进个人。
四、考评办法
(一)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实行政务信息记分考评制。上报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政府工作信息》采用1条记1分,被《政务要闻》采用1篇记5分,被《政府工作信息》专期采用记5分,被《信息专报》采用1条记5分;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府工作快报》采用1条记3分,被《重要情况专报》采用一篇记5分,被《政府工作快报》、《政务要闻》专期采用1篇记10分,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1条记10分。
2.加分办法:
(1)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5分;
(2)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加10分;(3)被国家领导批示1条加15分。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1)迟报、误报、虚报信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2)重大信息、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情况出现漏报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3)发生2次以上信息重要数据错误的; (4)未完成市政府办公室调研信息约稿的。 (二)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本单位推荐,市政府办公室审定。
推荐对象:列入考评范围的单位分管领导、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 (三)实行通报制度
对各单位上报信息的采用情况每2个月通报1次,半年小结,全年总评。
主题词:文秘工作 信息 目标 通知
主办: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1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