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杰出贡献科技工作者的决定

文号 平政〔2010〕1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8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技兴平”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表彰先进,鼓励创新,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近几年来分别在“煤矿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研究”和“特高压电器研发”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卫修君、韩书谟两位同志给予表彰并重奖,每人颁发奖金30万元。
  希望获奖人员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和发扬勇于创新的精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全市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人员学习,学习他们克难攻坚、勇攀高峰的精神,学习他们勇于创新、科学攻关的精神,努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为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而不懈奋斗。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科技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4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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