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10〕29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3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将平顶山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平顶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组成人员。现将平顶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恩东(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邢文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郭巧敏(市政府秘书长)
周炳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翠竹(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 弓(市发改委主任)
张荣海(市监察局局长)
王洪军(市人事局局长)
张中俊(市财政局局长)
陈聚成(市司法局局长)
刘二华(市编办主任)
晏树斌(市审计局局长)刘平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袁翠竹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行政 法制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10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