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3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是中原城市群九个中心城市之一,经济实力较强,人文景观众多,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民俗风情独特,是中原大地的一颗璀璨明珠。为进一步宣传、推介平顶山,提高平顶山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摄影事业的发展繁荣,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中国?平顶山“美在鹰城”全国摄影大展。
一、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征稿范围
1、近年来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平顶山六大支柱产业(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特宽厚钢、新型建材、农产品加工和现代服务业)和科技、文化、城乡建设新貌;
3、平顶山悠久的历史文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秀美的山川风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
4、其他能够宣传、提升平顶山对外良好形象的成果。
三、截稿时间
2010年12月25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征集数量及稿酬
特级收藏作品 1幅 稿酬10万元
金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各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 5幅 稿酬各3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8幅 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 200幅 稿酬各200元
五、征稿要求
1、欢迎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来平顶山创作,创作时间、选题自定,平顶山提供便利条件。
2、作品须创作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以后。彩色、黑白均可。
3、纸质投稿作品一律精放成10英寸照片(长边尺寸);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算一幅,每组限6张(作品背面用透明胶带粘接,标明序号)。作品请勿装裱。
4、网络投稿作品要求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长边不低于600像素。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便于联络,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5、纸质、网络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6、所有投稿作品须在背面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7、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
8、作品入展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底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刻成光盘,在规定时间内寄至组委会。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10、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相关宣传等权利,不再支付稿酬。
11、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个人所得税由获取稿酬者自行缴纳。
12、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作品评选
2010年12月下旬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七、投稿地址
纸质作品投稿地址:中国?平顶山“美在鹰城”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大楼1012房间 邮编:467000 收 稿 人:宋学启 吴 燕 联系电话:0375—2880000 0375—2884444 0375—266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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