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与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0〕64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4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与内容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政办发〔2006〕6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标准,切实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一)规范网站域名设置,统一网站域名体系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域名为“www.pds.gov.cn”,中文名称是“中国平顶山”。为规范政府网站域名设置,形成全市统一的域名体系,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各县(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域名原则上设置为“www.×××.gov.cn”,其中“×××”为各县(市)政府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或拼音全称,如汝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域名为“www.ruzhou.gov.cn”;网站中文名称原则上设置为“中国××”,其中“××”为各县(市)政府中文名称。各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域名原则上设置为“www.pds×××.gov.cn”,其中“×××”为各区政府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或拼音全称,如新华区政府门户网站域名为“www.pdsxhq.gov.cn”;网站中文名称原则上设置为“平顶山市××区人民政府”或“平顶山市××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其中“××”为各区政府中文名称。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域名原则上设置为“www.pds×××.gov.cn”,其中“×××”为市政府各部门名称(或规范化简称)的汉语拼音字头或拼音全称,也可使用行业规定的域名,如市卫生局网站域名为“www.pdswsj.gov.cn”;网站中文名称原则上设置为“平顶山×××”,其中“×××”是市政府部门的中文名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平顶山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部门网站的域名及名称设置,参照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设置原则而定。

  (二)统一规划,整合现有网络资源

  根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需要,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网站原则上要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实行统一管理,以逐步实现政府网站之间网络技术平台的对接和业务应用系统的兼容。

  我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的目标是建立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站点,以各责任单位为分站点的网站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市信息中心受市政府办公室委托,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各责任单位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自行负责。为节约资金,统一平台,市政府各部门凡未建立网站或需要改版升级重建本单位网站的,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网络空间和统一的网站发布平台建设本单位网站,不再单独建设。现已建成网站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逐步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

  二、明确任务,重点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保障工作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的信息资源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授权责任单位根据分工负责维护相应栏目。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文责自负”的要求,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信息保障的方式主要采取以下4种:(一)自动报送。这是一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与责任单位网站的相应栏目之间建立密切协同关系的内容保障方式。使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系统建设的单位网站,按照规定的内容约定和格式标准建立相应栏目,在维护更新本单位网站的同时,自动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信息进行同步更新。(二)系统报送。根据附件所列出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要求和部门分工,暂不具备“自动报送”条件的责任单位,从即日起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主动上报信息;对“非责任栏目”或“无指定栏目”的信息报送,鼓励各单位对“责任栏目”以外的栏目采用用户投稿的方式上报信息。对于尚未建立网站或不具备“自动报送”条件的单位,可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系统新建、重建本单位网站,逐步将报送方式过渡到“自动报送”模式。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责任单位的网站首页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各责任单位网站中的栏目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属于资源整合,方便用户使用。

  (四)在线处理。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某些栏目,如“市长信箱”、“政府在线”栏目,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直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统一平台进行在线处理。

  承担“报送”责任的单位,要及时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做好信息保障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的单位,必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承担“在线处理”责任的单位,要对所负责栏目的内容要进行严格审核,并做好回复工作;承担“链接”责任的单位,要抓紧做好本单位网站相应栏目的设置和有关信息的保障工作,建立链接后不得随意更换链接地址。如确需更换链接地址,要及时上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有关新法规、新规范发布实施前,各责任单位应组织好政策法规解读,主动报送给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于市政府门户网站热点焦点等栏目的约稿,应认真组织,按时报送。

  三、突出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市政府门户网站综合应用能力

  (一)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平政办〔2008〕12号印发)等精神,建立健全规定栏目,不断充实和完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于所有栏目应及时更新维护,特别是对“政策法规”、“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动态信息栏目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工作,杜绝出现错误信息和过时信息。

  (二)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各责任单位应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在线办事功能,认真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凡适合在线受理的事项都应实行在线办理,完成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

  各责任单位应对照市政府门户网站“企业办事”、“市民办事”、“投资者办事”、“三农办事”、“百件实事网上办”各有关栏目,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报办事事项。当办事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办事事项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于建成的在线办事、在线服务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维护、及时更新,确保在线事项链接的有效性,确保办事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杜绝链接失效和内容差错的发生。

  在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的同时,各责任单位应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提供群众日常生活所需的便民服务。充实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中“便民查询”栏目相关的网上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并及时将新增和更改便民服务栏目的情况上报市政府门户网站。(三)畅通政民沟通渠道。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市长信箱”、“部门信箱”、“政府在线”等互动栏目建设,不断丰富与人民群众的在线交流。对一些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注重于“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栏目建设,及时分析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逐步建立网民和政府之间的“互动-处理-反馈”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和答复网上投诉、咨询、意见及建议。

  加快“市长信箱”、“部门信箱”系统的建设。“市长信箱”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市政府办公室根据网民提出的问题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及时给予处理,将处理结果如实向网民答复,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做好“部门信箱”的答复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统一管理平台,及时回复群众来信(一般信件答复期限为3个工作日),并将有代表性的留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挥“政府在线”系统的实效作用。通过“政府在线”栏目,开辟网民与政府、网民与网民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交流的平台,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通过门户网站这一重要窗口倾听民声、广纳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登录“政府在线”栏目,凡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和解释。

  注重“网上评议”、“网上听证”的应用开展。在做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定前,有关单位若需通过网络征求群众意见,应提前告知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的公告,并公开群众的反馈意见。

  做好网上调查工作。各责任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每季度选择一个或多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资料,通过设定调查专题,开展网上讨论,知民心、聚民智,广泛听取公众对专题活动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并将调查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做好网上新闻发布工作。各责任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应提前上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本单位网站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有条件的可采用网上直播方式。

  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各责任单位网站建设与管理的考核监督

  (一)加强各责任单位网站管理的绩效评估工作。各责任单位网站必须提供24小时正常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站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按季度对各责任单位网站的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汇总,并及时予以通报。每年对各责任单位网站进行一次整体评估考核。对网站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差的予以通报批评。(二)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考评。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搞好内部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应明确负责网站建设的责任科室,选配2-3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担任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联络员。联络员要加强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联系,确保各责任单位的重要信息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各责任单位网站内容保障的考评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评,年底进行综合考评。(三)加强对政民互动栏目运行情况的督查。对“市长信箱”、“部门信箱”、“政府在线”等栏目中需要各责任单位答复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市政府办公室对不答复或敷衍了事的责任单位要追究责任,并进行通报。

  (四)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凡涉密信息与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各责任单位要强化网络安全运行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明确专人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全面、准确、安全、实用。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密、泄密的,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一览表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网络 建设 管理 通知

   主办:市信息中心督办:市政府办公室网络管理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13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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