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10〕8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4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宝丰县、鲁山县、叶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水系规划工作,改善我市城市水生态及人居环境,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城市水系规划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富兴(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天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干部)
副 组 长:张有正(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全中(市水利局局长)耿勇军(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 员:常勤涛(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黄宝森(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万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苏改铭(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岱威(市农业局副局长)
郎建民(市林业局副局长)
谢 炜(市旅游局副局长)
曹宝柱(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赵庆民(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高升(市水利局副局长)
朱文生(市水文水资源局局长)
许全根(宝丰县县长助理)
李建华(叶县副县长)
张江河(鲁山县县长助理)
刘郑旗(新城区管委会总规划师)
李会良(新华区副区长)
王建伟(卫东区政府党组成员)
褚正宾(湛河区区长助理)
王续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恒志(白龟山水库管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赵庆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市水系规划工作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办公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水利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4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