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城市水系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10〕82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0-0004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鲁山县、叶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水系规划工作,改善我市城市水生态及人居环境,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城市水系规划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富兴(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天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干部)

  副 组 长:张有正(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全中(市水利局局长)耿勇军(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   员:常勤涛(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黄宝森(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万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苏改铭(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岱威(市农业局副局长)

  郎建民(市林业局副局长)

  谢 炜(市旅游局副局长)

  曹宝柱(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赵庆民(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高升(市水利局副局长)

  朱文生(市水文水资源局局长)

  许全根(宝丰县县长助理)

  李建华(叶县副县长)

  张江河(鲁山县县长助理)

  刘郑旗(新城区管委会总规划师)

  李会良(新华区副区长)

  王建伟(卫东区政府党组成员)

  褚正宾(湛河区区长助理)

  王续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恒志(白龟山水库管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赵庆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市水系规划工作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办公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水利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4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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