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0〕58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7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叶县、鲁山县、宝丰县、郏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优化我国水资源配置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总干渠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工程建设的成败。目前,我市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部展开。为全面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把拆迁居民新村建设成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批复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征地拆迁实施规划,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拆迁居民新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逐步把拆迁居民新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备、村容村貌整洁、文化体育设施齐全、民主管理规范、村风民俗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使每户拆迁居民都有一个生产方便、生活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居住环境。
二、工作原则
拆迁居民新村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民主决策、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拆迁居民新村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相结合,必须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新村选址必须选在中心村规划区内。新村房屋建设采取国家补偿、市县奖励、个人投入的办法,原则上由拆迁居民自建或联建。新村房屋建设以村为单位统一设计,房屋结构需经县级城建部门审定,房屋外观需经县、乡级新农村主管单位、城建部门、规划部门审核。
三、推进措施
为全面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拆迁居民新村建设,市政府决定对按要求搬迁建房的、已经国家批复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涉及的拆迁居民进行奖励。(一)奖励标准及要求1.按要求搬迁、建设两层楼房的拆迁居民每户奖励15000元。其中,沙河渡槽和北汝河倒虹吸工程沿线需拆迁居民住房于2010年9月20日前(叶县段,鲁山南1、2段,鲁山北段,宝丰至郏县段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和场地清理的,每户奖励5000元;2010年10月10日前完成房屋主体建设的,每户奖励5000元;2010年10月31日前新房建设具备入住条件,按规划统一建设围墙门楼,并完成搬迁的,每户奖励5000元。
2.按要求搬迁、建设一层房屋的拆迁居民每户奖励6000元。其中,沙河渡槽和北汝河倒虹吸工程沿线需拆迁居民住房于2010年9月20日前(叶县段,鲁山南1、2段,鲁山北段,宝丰至郏县段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和场地清理的,每户奖励5000元;2010年10月31日前新房建设具备入住条件,按规划统一建设围墙门楼,并完成搬迁的,每户奖励1000元。
拆迁建设进度由市移民安置局、市新农村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验收。
(二)资金筹措。奖励资金按市、县级财政各负担50%的原则分级负担,市级负担资金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列支,县级负担资金由县级财政自筹。市、县级财政根据移民主管部门和新农村办公室联合提供的奖励名单,按各自承担的奖励额度,一次性拨付给本级移民主管部门,由移民主管部门直接兑付给拆迁居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拆迁居民新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力推进新村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注重实效、搞好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制定帮扶政策和措施。卫生部门要将新村村级卫生室建设纳入专项资金补助计划;林业部门要对新村绿化进行指导,并按政策给予补助;文化部门要负责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体育部门要负责新村体育设施配套;电力部门要免收电力建设和户户通电工程的施工费;广电部门要免收电视网络的入户费;县级城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屋建设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房屋建设质量。(二)严格管理,强化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新村建设的施工管理,切实加强对房屋建设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要加强新村建设的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各地要加强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新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原则、实施措施和具体要求。要突出宣传新村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新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南水北调总干渠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水利 移民 安置 意见
主办:市移民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9月2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