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0〕135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0-0008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召开全会、全市性工作会议时,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市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专家、学者列席。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出台有关重大行政措施前,视情况征求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三、市政府专业性会议,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市委负责人以及无党派人士中的专家、学者参加。有些专业性问题,视情况委托或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四、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内容与各民主党派有关的,抄送各民主党派市委会。
五、市政府重要事务活动,根据需要安排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市政府外侨办在安排市领导参加的外事活动时,视情况适当安排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六、市政府组织的检查活动及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组织的重大案件调查,视情况吸收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加。
七、为更好发挥民主党派的特长和作用,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实行对口联系:
市农业局对口联系民革平顶山市委;
市教育局对口联系民盟平顶山市委;
市发改委对口联系民建平顶山市委;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口联系民进平顶山市委;
市卫生局对口联系农工党平顶山市委; 市科技局对口联系九三学社平顶山市委。 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应邀请对口民主党派市委负责人参加,印发的文件、工作简报应抄送对口民主党派。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统战 民主党派 通知
主办:市政府办公室七科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七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2月22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