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9年度市级卫生乡镇的决定

文号 平政〔2010〕5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1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201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叶县遵化店镇、郏县渣园乡等8个乡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把开展创建卫生乡镇活动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加强卫生管理,改善城镇基础设施,使当地的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经市爱卫办组织专家考评验收,认为叶县遵化店镇、郏县渣园乡等8个乡镇达到了市级卫生乡镇标准,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叶县遵化店镇、郏县渣园乡等8个乡镇为2009年度市级卫生乡镇。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扩大创建工作成果。全市其他乡镇要向被命名的乡镇学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为“实施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市级卫生乡镇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度市级卫生乡镇名单
叶县遵化店镇叶县田庄乡
叶县洪庄杨乡叶县廉村镇
郏县渣园乡郏县安良镇
郏县长桥镇郏县黄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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