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市级卫生镇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3〕5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0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美丽乡村、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创建卫生乡镇为载体,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乡镇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根据各县(市、区)爱卫会申请,市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考核验收,根据考核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郏县茨芭镇、叶县辛店镇、宝丰县张八桥镇为“市级卫生乡镇”,各颁发奖牌1个。
   希望被命名的3个镇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树立卫生乡镇良好形象;全市各乡镇要以市级卫生乡镇为榜样,对照先进,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扎实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工作,为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3年10月23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