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1〕24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1-0002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201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2011年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好广场宣传活动
  2011年5月12日,市应急委将在市鹰城广场设立会场,开展平顶山市防灾减灾及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活动,各县(市、区)在本辖区各设分会场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具体任务见附件1)。此项活动由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和具体联络工作。
  二、举办好应急演练周活动
  为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能力,市政府组织开展2011年“5·12防灾减灾日”应急演练周活动。市级共组织中学消防地震预防应急演练、反恐实战应急演练、丹尼斯购物广场消防应急演练、湖光小学防火防踩踏紧急疏散应急演练和氢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五场大型演练(具体任务见附件2)。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意义,组织实施好各自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达到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总结经验、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目的。此项活动由市应急办协调统筹督办。
  三、开展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防灾减灾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要结合各自职能,在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集中进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对中央直属、省属、市属企业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督导工作。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覆盖进行。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到实处。排查工作于2011年5月9日至15日进行,整改工作于5月15日至20日进行或启动,各责任单位排查及整改情况于5月23日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应急办。此次活动由市应急办负责协调督办(责任单位名单见附件3)。
  四、推进面向全社会的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
  2011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防灾减灾从我做起”。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身伤害,关键是要调动公众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要创新方式方法,周密安排部署,把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工作深入到全社会,融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当中。要以此次宣传周为契机,全力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日常化、常态化,做到应急意识深入人心,应急知识、自救互救知识人人皆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整合资源,精心制订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工作方案于5月6日报市应急办。(二)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要扎实搞好全市统一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同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将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加强督导。市应急办要及时检查各项宣传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要将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5月25日前报市应急办。
  联系人:市应急办 孙义湘 电话:2662299
  手机:18737521966
  市民政局 申书亮 电话:4976673
  手机:1383759526
  附件:1.广场宣传活动具体任务表
  2.应急演练周具体任务表
  3.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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