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平政〔2011〕3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1-00031 | 关键词 |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更好较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合理适度增长
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理性把握我市发展大趋势,紧密围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贷款总量合理适度增长,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努力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全力支持我市经济更好较快发展,努力在全省“率先实现崛起、提前全面小康”。
二、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
(一)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改造升级,持续增强发展后劲。2011年,全市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镇建设、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社会事业等领域安排实施130个,总投资1189.5亿元的重点项目。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银行的支持,重点满足产业关联度高、能有效带动经济增长的各类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将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同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兼并重组密切结合起来。要积极创新针对产业转移和企业并购的信贷产品形式、审贷模式和抵押担保方式,支持优势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兼并重组,为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企业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确保全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稳步增加对全市太阳能光伏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投入。要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特点,创新信贷制度和业务流程,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三)建立完善金融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工作机制,大力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要建立政、银、企会商制度,强化区域信贷政策引导,跟踪研究产业集聚发展动态,适时发布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和企业资金需求信息;构建由政府引导、金融机构主导、社会各方协作的金融支撑体系,为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服务和融资平台。继续加强对产业集聚区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赶超行动计划,鼓励引导银行类和非银行类机构围绕产业集聚区发展战略,按照全年完成投资300亿元的投资计划安排,积极争取扩大信贷规模,加大资金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充分利用信贷杠杆加速引导生产要素向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集中,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对产业集聚区内的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实施产业集聚区内信贷政策倾斜,推动各家银行制定专项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政策,按照“实贷实付”的原则发放贷款,确保信贷资金进入集聚区。鼓励引导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金融租赁、投资担保、典当行等金融类机构在产业集聚区内设立机构或分支机构,鼓励商业银行在产业集聚区内设立票据专营窗口,提高企业票据融资效率。对在产业集聚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给予最大限度优惠,为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
(四)大力支持县域和“三农”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利用再贷款、再贴现进行激励性调配措施,拓宽支农信贷资金来源。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调查研究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创新信贷产品形成,增加信贷供给,推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重点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支持,加快促进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结构调整。要深化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协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农信通”贷款等较为典型的信贷产品,满足农村市场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需求。要不断提高县域新增存款用于当地的比例,确保全年涉农贷款增速高于上年。
(五)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做精做强,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抓创新、抓经验、抓模式、抓实效。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努力构建适应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运作机制,积极拓展差异化信贷产品,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金融超市”内涵,以“宣传政策、普及知识、推介产品、促进融资”为主题在全市推广“金融超市”活动,打造具有平顶山特色的银企对接品牌。2011年,各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贷款增速要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
(六)大力支持民生领域,促进实现包容性增长。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对就业、再就业信贷扶持政策的宣传,探索丰富大学生“村官”贷款、农民工回乡创业贷款和妇女创业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贷款品种。创新金融助学方式,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积极支持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消费,帮助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有利于促进消费的金融创新,重点在农民消费、住房消费、汽车消费、服务消费和旅游消费等五大领域扩大信贷市场,积极为扩大内需提供信贷支持,促进居民消费额增长。
(七)大力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推动三次产业优化协调。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8〕45号)的要求,把信贷支持服务业放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结合我市实际,一方面要统筹兼顾,探索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内外部信用评级体系,加快开发面向服务企业的多元化、多层次信贷产品,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顺利开展,逐步开办以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的贷款业务,积极满足不同类型服务企业的个性化信贷需求;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旅游、文化、交通物流等服务性产业做大做强。
(八)大力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积极倡导绿色信贷。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和低碳经济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对国家和省级生态工业园区以及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企业和项目,特别是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项目,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加大支持力度,不断发挥“绿色信贷”的监督引导作用。在贷款评估、审查、审批过程中,要将环保信息作为授信审查的基本内容之一,实行环保政策“一票否决制”。要加强对低碳金融的研究,围绕建设“两型社会”进程,积极探索开发低碳金融创新产品。
三、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努力扩大融资规模
(一)支持交易所、全国性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等实力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后台中心。抓住国家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机会,继续深化多方协作的企业上市培育机制,认真筛选和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主动出击,加强与沪、深交易所的沟通协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综合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境外市场发行上市。(二)继续支持本市重点企业运用各种直接融资工具。重点支持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发行城投债,确定主承销商和中介服务机构,搞好对接服务,确保2011年20亿元城投债发行成功。要加大企业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的工作力度,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力争我市优质企业能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融入更多资金。(三)鼓励优质企业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减少对银行信贷的依赖。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快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融资步伐,重启企业IPO和发债工作,支持现有3家上市公司扩大再融资,促推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积极介入资本市场,努力支持天瑞集团尽快上主板融资。
四、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方式,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
(一)改革经常项目管理方式,改革进口付汇核销制度,使符合条件的企业逐步退出进口核销程序,切实便利境内企业进行跨境资金运作,降低资金流转成本。(二)改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企业合理安排贸易结算方式。支持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重点加强企业海外上市政策辅导、后续管理和服务,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三)优化措施,快捷高效,打造一流的外汇服务环境。为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项目单位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尽速办结;立足地方,树立大局意识,为大型招商项目提供外汇便利化服务。
五、大力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在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扩大业务范围,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一是切实推动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信贷支持。要围绕“三农”、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型产业、服务业等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领域,进一步细分市场需求,突出差异化战略,以创新担保方式、拓宽抵押和质押范围、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农业订单质押贷款等信贷品种。二是切实强化金融服务创新。要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大力发展集团公司整体授信、发放异地贷款、组建银团贷款、银行合作贷款、贴现转贴现等金融服务,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三是推广新型支付结算工具,提高资金周转使用效率。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资源,推行以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支付结算服务;完善电子支付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网上银行、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结算工具;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辐射范围,使国家涉农优惠政策得到更好更快的落实。
六、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支持实力
继续推进金融开放战略,吸引有实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他专业性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机构,并争取外资银行的进入,丰富我市金融机构的性质与层次,使金融机构设置数量、种类与业务营运达到一个适度的网络化分布规模;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重点推动“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全面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建立健全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机制,在法人治理、支农功能等方面强化监测考核,组织好现场和非现场监测考核,分类落实好相关激励约束措施,推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工作。
七、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各级政府要强化与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协调职能,高度重视金融产业的发展,结合“十二五”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金融产业发展战略,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不断加强和改善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推动我市金融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人民银行与银监局在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上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完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建设,依法妥善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八、加快保险业发展步伐,不断增强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以“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契机,构建全市体系健全、功能完善、创新活跃、运行健康的区域保险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加快创新步伐,重点发展一些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如: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医疗健康保险等,为全市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强化自律意识,完善风险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继续加强市场规范管理,整顿保险市场秩序。
九、加强金融生态建设,打造“信用高地”
要继续按照“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加大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力度。要在市、县两级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要进一步完善我市信用环境建设工作,集中开展征信宣传活动,规范信贷登记系统和征信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平台和评价制度,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积极打造“信用平顶山”和“诚信平顶山”。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